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2年“学雷锋见行动、争做好公仆”活动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2〕4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2年“学雷锋见行动、争做好公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学雷锋见行动、争做好公仆”活动方案
为贯彻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进“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根据市作风办《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学雷锋见行动、争做好公仆”活动方案>的通知》(常作办通〔2012〕1号)要求,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学雷锋活动2012年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局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建设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以雷锋精神激励和指引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本职工作,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内涵十分丰富、意蕴十分深刻,是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目标任务。把开展学雷锋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任务下大力来抓,促使局系统干部职工重品德、讲服务、作奉献,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好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进步、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三)注重工作实效。在开展学雷锋活动中,要克服流于形式、被动应付等错误倾向,形式多样地开展活动,将学雷锋活动落实到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的各项工作中。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做好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对雷锋精神的宣传,宣传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思想和坚定信念;宣传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通过在院落、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设工地、生活区张贴宣传雷锋精神的宣传口号、标语、盾牌、墙报以及宣传橱窗、广告灯箱等;有网站的单位在网页上做好宣传,宣传雷锋精神,公示服务承诺以及组织观看先进人物事迹影片、举办报告会、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二)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各单位要立足本单位职能工作,结合今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效能建设与优化环境工作、创满意单位工作及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取得实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今年要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廉租房、公租房、城市棚改项目建设;着手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完善,加快供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解决好城郊结合部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监管;抓好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及敞开式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水系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继续开展干部住村(社区)入户、结对帮扶、接访下访等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支持帮扶困难人群。
2、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服务群众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要解放思想,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更新发展观念,推动工作方法的创新,促进作风的转变、经济环境的优化,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建设领域要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建设工程科技含量;建设工程中充分考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
4、弘扬学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踏踏实实艰苦奋斗,老老实实勤俭创业,坚决反对贪图享受、铺张浪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学雷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戴君耀,副组长:黄金陵、沈明莉、陈勇,杨稚平、熊新平、吕正跃、姜守维、何书元、商叔华、曾克非、张圣友、刘兴华、徐芳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丹任办公室副主任,雷云峰、刘胜伟、邓艳、陈学军、童云、佘剑球、孙丽君为办公室成员。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坚持以上带下,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职工积极参与,确保学雷锋活动有效开展。
2、要做好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将学雷锋活动与局系统作风建设年“转变作风树形象,强化执行创满意”主题活动相结合,与“千家部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活动结合,与“一联一、一帮一”活动结合,通过学雷锋活动推进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满意单位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做好活动总结,树立典型。各单位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树立和宣传可亲、可敬、可学的学雷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挖掘身边的“活雷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学雷锋活动。我局将组织评选学雷锋先进单位、学雷锋标兵,学雷锋先进单位由我局根据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评定,学雷锋标兵先由各单位推荐,我局对推荐的人员组织评选,评出局系统学雷锋标兵,并进行通报表彰。学雷锋标兵推荐范围为:本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推荐名额分配为:局机关6名(含直属科级单位)、市房管局(含其下属科级单位)7名,市公用局(含其下属科级单位)7名、市园林局(含其下属科级单位)7名、市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诗墙管理处、建勘院各2名。
请各单位在7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学雷锋标兵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报局学雷锋活动办。
联系电话:7719627,联系人:孙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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