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建通〔2012〕50号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市安委《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4日至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文化周;6月18日至24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活动组织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成立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戴君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稚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廖爱民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周晓奇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刘华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总工工程师
伍和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处主任
成员:阙兴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科科长
舒克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孙圣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科科长
佘剑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下设办公室(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阙兴国,电话:7722221。
五、活动内容
6月1日开始,在建设系统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开辟“安全生产月”专题栏目,播放安全生产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刊登安全生产相关文章,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安全生产月期间,不定期开展向手机、互联网用户发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种宣传信息。在独立院落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宣传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提高民众安全意识。局系统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6月4日至10日,深入企业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上午8时至16时,参加市安监局及相关单位在市步行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现场接受咨询、安全图片展览、发放安全常识宣传册(卡通)资料等,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安监科负责组织咨询日活动,质安处、燃气办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及咨询解说员参加。市质安处准备建筑安全宣传盾牌3快,咨询台2张,帐篷1顶,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市燃气办准备燃气安全宣传盾牌2块,燃气安全宣传资料。
3、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各级和各部门、单位、企业都要以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等为重点,组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并逐步完善预案。届时,局系统将供水、燃气作为重点演练单位,由公用局负责组织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组织参加全市“安康杯”知识竞赛。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立足创新,增强实效。各级有关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质安处要把活动延伸到每一个工地。
3、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在6月份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活动工作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1日、6月30日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李威、电话7722221、电子邮箱Lwabb@qq.com。
附件:1、常德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宣传盾牌布置平面图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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