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施工现场钢筋加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建通〔2012〕1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
为加强我市施工现场钢筋加工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常德市施工现场钢筋加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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