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通知常建通〔2011〕155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处(站),各相关创建单位: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加大园林县城的创建力度,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2011年度我市加大了园林绿化建设投入,新增一批设计新颖,景观效果好的单位。根据常德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标准,经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各创建单位申报,我局组织对2011年申报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进行了检查验收,决定批准湖南嘉莉诗服装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澧县银谷国际小区等4家小区为“市级园林式小区”。
希望获评的单位、小区再接再历,巩固创建成果,各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创建力度,推动我市城镇园林绿化又好又快的发展。
附件:2011年度常德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园林式小区”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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