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选二○一一年度局系统综治、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三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常建通〔2011〕15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总结2011年度局系统综治、信访和建议提案办理等三项工作的先进经验,有力推进以上工作在2012年度的顺利开展,再创新的成绩,拟对2011年度局系统综治等三项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和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系副科级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
2、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局属各单位的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原则上与2011年度市、局各项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其中市、局年度考核结果占40%,平时工作开展与落实占60%;
2、先进个人必须是三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典型,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评选方法与要求
1、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公正态度,按照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方法,依据分配的名额进行认真的评选申报;
2、评选推荐的先进单位应填写“先进单位审批表”一式二份,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只需报名单即可;
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应先交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科;局直属单位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先由各单位推荐后报局法制科审查,然后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确定;
4、所有呈报表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科。
附件:1、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综治、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三项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审批表
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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