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常建通〔2011〕124号
为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加快形成自觉用法守法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班子
为了切实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宣传月活动,我局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李世霞为组长,熊健、童云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熊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内容
以宣传《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为重点,同时结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等内容一并进行广泛宣传。
三、活动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措施
1、各单位可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宣传板报墙报、宣传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有网站的单位要开设《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宣传专栏,及时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媒体报道宣传活动。
2、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深入社区、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宣传活动。
3、9月下旬,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由局法制科牵头,组织局属各单位在市步行街开展一次《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
4、各单位认真做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学习资料免费发放工作,保证单位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五、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月活动,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宣传活动作为一项涉及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作为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一项执政为民的实事,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宣传工作落实好。
2、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及时报送宣传月活动重大动态、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情况,于10月7日前将总结材料连同有关活动图片资料,一并报送局《纲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7719582,联系人:雷杰)。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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