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1〕111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住保办: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湘建办〔20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为推进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监管,市政府决定近期内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管理自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设质量管理的政策精神,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一是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按照住宅建设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招投标、施工企业资质审核、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进行联动监管,确保程序到位。二是要加强施工监管,落实见证取样送检等措施,确保用材质量;严防工程转包或分包、违反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压缩合理工期等现象发生;推行关键部位或工序实施旁站式监理。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建设。三是实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四是深入开展自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五是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排查出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要停工,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进行查处。
二、检查安排。此次检查与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同步进行,时间为8月31日-9月2日。
1、检查分组:
分组 |
带队领导 |
检查人员 |
检查单位 |
第一组 |
何书元 |
伍和平、周典臻、许鸿波 |
石门、澧县、经开区 |
第二组 |
向兆田、陈克生、云梅华 |
津市、安乡、鼎城 |
|
第三组 |
颜克红、唐向东 |
桃源、临澧、武陵 |
|
第四组 |
李勇军、朱伟光、熊晖 |
汉寿、西湖、西洞庭 |
2、检查内容。项目建设程序审批情况、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情况、项目建设情况。
3、检查方式。主要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方式进行,每一个项目建设点都要进行检查。
4、检查要求。各单位应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主要包括工作开展、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步计划等内容;提供工程项目报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相关资料。
此次检查结果将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并纳入今年住房保障工作考核范围,对违规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问责。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