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工程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建通〔2011〕97号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局成立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桃花源工作组。为确保管理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便于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即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名单清理出来后,形成正式的《在建工程情况汇总表》(附表1),并将此表报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桃花源工作组,此类工程仍由你局实施监管至竣工验收备案止。
二、已建工程(即已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名单清理出来后,形成正式的《已建工程情况汇总表》(附表2),将此类工程的相关资料(原件)移交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桃花源工作组。
上述工作须在7月29日前完成,如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明之处,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桃花源工作组联系。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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