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督查的通知常建通〔2011〕10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迅速落实省、市领导关于确保城市桥梁安全、严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桥梁安全运行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11〕21号)文件规定要求,我局定于2011年8月30日至31日对全市部分县市区城市桥梁安全运行进行现场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8月30日,对津市(上午)、澧县(下午)进行督查;
2、8月31日,对汉寿(上午)、德山(下午)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依据湘建明电〔2011〕21号文件要求进行督查;
2、依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查阅日常巡查记录、定期检测报告、维护保养档案及每座城市桥梁的基本信息资料,是否建立了“一桥一档”,并现场抽查桥梁安全状况信息是否属实;
3、听取各县市区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关于近两年城市桥梁运行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的汇报;
4、督查组就督查情况与各县市区城市桥梁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三、督查组成员
组 长:曾克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苏 毅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孙圣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科科长
郭立新 市城市桥梁管理处主任
姚治国 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副主任
吴文标 市城市桥梁管理处总工程师
四、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按照此次督查要求,如实填写辖区内城市桥梁基本情况一览表,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对当前桥梁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清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交督查组,我局将对督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在全市范围通报。(督查工作相关事宜可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姚治国,联系电话:7323130)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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