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县市区目标管理半年自查自评材料的通知常建通〔2011〕95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加强各县市区城镇建设和行业管理,根据《2011年度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常建通[2011]78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对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上半年的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对照《2011年度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十大项考核项目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开展逐项自查,并完成半年自查书面材料(包括上半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二、填写自评分表
对照考核细则的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各自的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地进行自评打分。考核细则中的1-5项分别按照考核办法附件1-6进行自评打分,第6-10项参照考核办法附件自拟表格进行自评打分。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目标管理半年自查书面材料和自评分表的电子文档发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箱FZH0009@163.com。
联系人:张杰 13707364050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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