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常建通〔2011〕87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常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人事局“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精神,决定举办2011年全市土建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拟报名参加全省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二、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内容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内容。市建设培训中心负责对拟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业课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公共课进行培训。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培训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5日。
四、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人280元。
五、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报考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凭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在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点报考。
2、培训人员应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表)”,由单位或县市区统一将报名表交市建设培训中心。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另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中级人员照片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建设培训中心地点:常德市武陵大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郭友华,联系电话:7726799;
贺用喜,联系电话:7713080。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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