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1〕51号
市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常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常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创建全国
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及任务分解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安全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亲情化、施工现场氛围和谐化为目标,认真落实改变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及农民工生活环境的各项措施,确保在文明城市每月测评工作中不丢分,确保在文明城市国家验收中不丢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金陵
副组长:舒克宇 孙圣杰 丰朝晖 伍和平
成员: 喻世龙 庄助民张颖熊晖 唐向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安站,办公室主任由伍和平兼任。
三、监管部门责任分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已经办理质安监手续的项目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支队负责未办理质安监手续的项目监管,局工程科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监管。
四、创建标准及责任划分
(一)施工现场总体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封闭围挡,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围墙细部做法另通知。主次干道均采取彩色喷绘装饰,喷绘应包含有醒目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标语,具体制作标准另行通知。(建设单位负责)
2、现场入口必须设置封闭大门(含市政道路工程),封闭大门不得透视。大门门头美观醒目,大门外挂建设工程公示牌、建筑节能公示牌。(建设单位负责)
3、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施工单位负责)
4、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或用餐房)、厕所、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池(或容器)等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现场人员在大门入口处的摊点用餐。(施工单位负责)
5、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施工单位负责)
6、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施工道路、加工作业场地、材料堆码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市政道路工程入口大门处路面硬化长度不少于5米),场内合理设置排水网络,保证排水通畅。(主干道建设单位负责,其余施工单位负责)
7、入口大门处设车辆清洗装置,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清洁,不得带泥驶出工地。
8、场内散体材料、建筑垃圾应砌池分类集中堆放、遮盖,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运。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二)生产环境方面要求
1、建筑工地每天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道路冲洗,试行“门前三包”,必须保证大门外范围干净整洁,严禁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
2、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物入口处、施工起重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等急救器材。
(三)农民工生活环境与生活条件方面要求
1、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每天有人负责保洁。严禁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
2、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并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证件张贴上墙。墙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必须设置纱门纱窗纱罩,生熟必须分开存放,食品应有遮盖。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缸,并应及时清运。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室,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使用和出售变质食品。
4、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贴瓷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米。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5、生活区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6、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四)务工人员工资保障
施工企业现场有企业工资监控制度,有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每月发放的工资予以张贴公布,每月发放的工资或生活费必须有经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生活费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表》在现场留存备查,结清工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四、实施措施
(一)示范带动
将“三中心”、“鸿政苑”、“岩桥安置房”、“鑫苑大厦”项目列为示范点,其它项目按照示范项目标准实施。
(二)自查自纠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小组名单报监管部门备案。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每天坚持自查自纠,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三)检查督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块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集中检查和督导,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的,立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坚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迎检测评
每月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一次检查评分,按分值对项目进行排队并下文公布,最后一名由监督站组织其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人观摩其它项目。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每天严格值守,随时做好市里每月一次的迎检随机测评准备,确保测评过程中不丢分。
五、创建要求
进一步增强文明施工意识,提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切实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照标准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定时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导,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
六、奖惩措施
对施工现场管理好、创建措施到位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现场管理差、创建措施不到位、在每月测评中丢分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按照法律、法规,该处罚的给予处罚,该停工的停工,该记不良行为记录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降低、吊销资质的降低、吊销资质,严格执法,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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