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1年度深化行政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建通〔2011〕26号
一、抓好三个继续
1、继续抓好明责。切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要求,严格与依法界定单位、单位二级机构、下属机构职责职权,继续做好明责工作,切实保证职能合法、职权明确、职责清晰、关系顺畅。
2、继续抓好履责。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与本级政府及法制、编制等相关部门界定的职责职权,严密与科学设定人员岗位、岗位职责,逐级分解责任,保证职责到岗、责任到人、责权一致、各尽其责、尽职尽责。
3、继续抓好评责。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深化行政责任制相关的工作制度、效能建设制度、绩效考核体系、行政过错追究体系,结合明责要求与履责情况,抓好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与评责、问责工作,形成督导有序、监督有力、纵深推进、均衡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搞好三个结合
1、结合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以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为主线,在规范行政审批方面力求有所作为,要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实现审批便捷与快速,并切实强化审批行为的监管。
2、结合深入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切实规范行政程序。要增强行政程序意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与健全行政工作流程,严格按行政程序办事。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3、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在深化行政责任制工作中,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渗透到行政责任制工作的各个方面,用公开推深化,用深化促公开,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确保行政透明。
三、突出三个重点
1、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要突出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为重点,围绕重点行政行为,建立用权制约机制,制定执业操守,推行阳光行政,严格过错问责,确保行政提质。
2、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要围绕提升行政效能,切实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量化办事时限,突出重点抓好审批效能、办事效能建设,确保行政提速。
3、以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要紧密联系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努力改进机关作风,不断增强服务水平,积极兑现服务承诺,通过加强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环境优化,确保行政提效。
四、落实三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责任制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抓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严密组织,认真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深化行政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戴君耀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金陵,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沈明莉任副组长;成员由杨稚平、熊新平、吕正跃、何书元、曾克非、朱丹、李杰凯、丰朝晖、邓艳等10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制科,朱丹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科、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共同履职,齐抓共管。
2、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推介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不断丰富行政责任制工作内涵,每季度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加强与上级组织的联系、沟通与汇报,按时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与材料。
3、强化行政问责。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违反深化行政责任制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严格问责。要对效能建设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和单位责任领导诫免谈话,以及对当事人行政追责制度;要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与影响行政效能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查案与问责推动深化行政责任制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
附件:1、2011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化行政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安排表_3283
2、2011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化行政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分解表_2628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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