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省厅对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常质监[2010]42号
各区、县(市)质安站,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湘建办[2010]78号)要求,2010年12月25日至27日省厅督查组对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基本情况见附件)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省厅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鼎城区景新中学新建项目教学楼施工单位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丁志成、监理单位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肖占桥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二、对常德市恒华花园工程施工单位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聂蕊、监理单位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陈广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三、对常德市双桥村安置小区9#楼施工单位常德蓝天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熊绍勇、监理单位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李刚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我站处理意见:
一、鼎城区景新中学新建项目教学楼土建专监高加权、常德市恒华花园工程土建专监张福堂、常德市双桥村安置小区9#楼土建专监王兴政、雷光荣、王运书等人专监资格证停止使用一年,责成立即更换专监,一年内不得在常德市辖区(含各区、县、市)内上岗。
二、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于施工现场使用超张拉钢筋、未按要求使用强度式搅拌机拌制砂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问题立即开展在建项目自查自纠工作。
三、上述四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1年1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质安站,整改回复必须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彩色照片,我站组织复查。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湘建办[2010]78号)要求,2010年12月25日至27日省厅督查组对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基本情况见附件)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省厅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鼎城区景新中学新建项目教学楼施工单位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丁志成、监理单位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肖占桥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二、对常德市恒华花园工程施工单位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聂蕊、监理单位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陈广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三、对常德市双桥村安置小区9#楼施工单位常德蓝天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熊绍勇、监理单位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李刚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我站处理意见:
一、鼎城区景新中学新建项目教学楼土建专监高加权、常德市恒华花园工程土建专监张福堂、常德市双桥村安置小区9#楼土建专监王兴政、雷光荣、王运书等人专监资格证停止使用一年,责成立即更换专监,一年内不得在常德市辖区(含各区、县、市)内上岗。
二、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于施工现场使用超张拉钢筋、未按要求使用强度式搅拌机拌制砂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问题立即开展在建项目自查自纠工作。
三、上述四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1年1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质安站,整改回复必须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彩色照片,我站组织复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