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聘请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的通知》的通知常建通〔2010〕183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市联合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聘请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的通知》(湘建设函[2010]341号)转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湘建办[2010]58号、常建通[2010]137号文件要求,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应按程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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