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建工程钢材材质等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的通报常质监字[2010]43号
各区、县(市)质安站,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二、三季度,我站督查过程中发现一级光圆钢筋超张拉后使用于在建工程中,随后立即进行了查处,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段时间来,我市在建工程又出现了三级螺纹钢筋超张拉后使用现象;使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制砂浆仍未完全贯彻落实;脚手架搭设不达标。这三个问题成了我市在建工程普遍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对此,我站决定立即开展进场钢材材质、拌制砂浆设备、施工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30-2011年2月1日
三、要求
1、各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应对直径规格6、8、10、12、14mm的进场钢材进行外观尺寸检测,外观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清退出场。
2、目前施工现场拌制砂浆使用的自落式搅拌机、简易圆盘强制式搅拌机立即清退出场。监督机构督查发现仍使用上述设备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
推荐使用:JDC350强制式搅拌机、JS500强制式搅拌机、JS750强制式搅拌机、JS1000强制式搅拌机。
3、脚手架、临边防护须严格按规范施工到位,已施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城区在建工程项目部将自查自纠情况于2011年1月10日前一式两份书面上报市质安站。我站自即日起开展市城区在建工程专项督查,各区、县(市)质安站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督查,并于1月20日前将检查处理情况报市站。
5、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监理单位专项整治不力的,一律按省厅第四季度督查通报处理意见同等处理。
附件:专项整治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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