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年终总评考核的通知常建通〔2010〕170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执法责任,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我局现按照《常德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常建通〔2009〕94号)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2010年度年终总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施工许可管理、房屋拆除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等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10日-2010年12月20日(各县市区具体检查时间提前通知)。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二个组:一组负责临澧县、澧县、石门县、津市市;二组负责汉寿县、桃源县、鼎城区、安乡县。检查组成员为分管建筑业和勘察设计的局领导及建管科、设计科负责人和市质安总站、市招标办、市造价站负责人。
四、检查程序
(一)听取汇报。检查组听取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的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看受检地区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和施工现场等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相关资料,查看受检地区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录入情况。
(三)抽查项目。检查组随机抽查项目进行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房屋建筑项目1个。
(四)综合考评。结合全年收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日常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信息和年度检查的具体情况,由联席会议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进行年终总评,并通过具体得分确定名次,作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年评先创优的依据。
(五)公布结果。12月25日前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通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综合考核结果。对受到红牌警示,或年终总评成绩不合格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向其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监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控制受理下一年度其管区企业资质新增、升级及增项申请。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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