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常建通〔2012〕104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通知》(湘建建函[2012]2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站点(含已建成的分站、“黑站”及尚未取得资质的站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将摸底调查情况于12月3日前报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同时,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无资质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分站、“黑站”,并加强与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牵头制定本辖区内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专项规划,并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和专项规划方案报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
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周林蓉
联系电话:0736-7711716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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