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市传统村落信息的公告
为全面掌握我市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改善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申报等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集传统村落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常德市行政区划内的传统村落(行政村或自然村)。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2年6月20日止。
三、征集条件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村落可以报送:
(一)传统建筑风貌完整。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二)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该传统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四、征集方式
请提供传统村落的名称、具体位置和照片资料等信息情况,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联系电话:7723910)。我们将根据报送的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开展入村调查,进一步完善村落资料后逐级上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审核验收后,纳入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五、征集奖励
对于纳入名录的村落信息提供者,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物质奖励。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关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积极踊跃地提供符合条件的村落信息。
特此公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文广新局
市文物局
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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