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湘建设函〔2008〕236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8〕19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按照国家和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于今年第三季度组织对各市州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和审查质量情况。同时,对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力度有所增强,有关责任主体质量意识有所提高,审查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度加大。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结合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的监管措施。目前,施工图审查制度在全省基本得到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2、审查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审查质量和审查水平不断提高。近几年来,全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建设〔2006〕258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审查工作,加大审查人员培训力度,审查质量和审查水平明显提高,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象,杜绝了安全隐患,消除了因工程勘察设计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3、施工图审查促进了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减少了因勘察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浪费。全省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基本上均实行了建筑节能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促进了建筑节能法规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各审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对地基基础及结构设计不合理、明显浪费的设计文件审查力度,主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有效降低了工程造价。2007年全省仅此一项就节省建设资金8800余万元,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 4、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近两年来,通过实行每季度定期公布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情况,有效促进了全省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全省施工图第一次审查合格率已达到60%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市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力,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一是个别县(市)的建设项目未进行施工图审查。如怀化市麻阳县今年度仅有一个项目履行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程序。二是个别地方违规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如岳阳市平江县建设局。三是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情况较差。审查是一套设计文件,施工是另一套设计文件,个别项目施工中存在擅自变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象。 2、审查工作仍需规范,审查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审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查意见不准确、明晰,且不按规定填写《专业审查意见表》。二是部分机构对审查人员没有建立或实行考核培训制度,审查人员专业知识不能及时更新,专业水平不高,错审、漏审现象依然突出。三是一些机构没有建立或实行复审及会商制度,缺乏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的有效措施;四是审查人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专职审查人员偏少。五是审查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公正。一些机构对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及第一次审查合格情况,不如实填写审查报告,有些甚至采取了难、歧视、刁难等手段篡改审查信息。 3、勘察设计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仍需健全完善。特别是多年来存在的勘察设计质量通病仍然没有得到根治,如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不足、设计深度不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严等。 三、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 1、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全面落实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 一要切实抓好施工图审查履盖率。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对所属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层级监督和指导,将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包括私人规模建房)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文件依法纳入审查范围,努力消除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 三要加强对所属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审查行为,促进审查质量全面提高。同时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有效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管联动,避免设计与施工监管相互脱节,有效禁止未经审查的设计文件交付使用,有效禁止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设计。 2、全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针对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并结合如下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特别是在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娄底市施工图审查中心、湘西自治州施工图审查中心、永州市潇湘施工图审查公司、长沙县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公司等4家审查机构必须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上述4家机构应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强化审查人员考核培训制度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除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外,各审查机构应坚持定期学习,不断提高审查人员自身素养和业务水平。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备查,实行专人专管。 (2)要建立审查人员清出机制。各审查机构应利用今年年底审查人员换发审查专用章的机会,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审查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量的1/2,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各专业审查人员要求数量的50%”等要求对所属审查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调整后仍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机构,我厅将视情况降低其审查类别或撤消对其审查资格的认定。 (3)进一步规范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审查人员要依据《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必须准确、明晰。各机构要坚持初审、复审、会商“三级”审核制度,努力减少错审、漏审现象,确保审查质量。 (4)认真做好审查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审查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审查意见表》,审查机构要按规定要求出具《审查报告》,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如实上报,保证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客观、真实。 3、全省各工程各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不断强化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工程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从源头上切实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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