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15年第2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结果的通知常建通〔2015〕104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筹),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建〔2015〕59号、常建通[2015]44号)、《关于印发<常德市执行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5]53号)、《常德市执行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的实施细则》(常建通〔2015〕62号)和《常德市建设局对建筑业三级资质许可的核准程序》(常建通〔2008〕6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1家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表)。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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