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区汽车油改气加装企业准入条件拟定
根据市政府《关于常德市五县一市天然气输配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和汽车油改气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9年第36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常德市城区汽车油改气加装企业的确定。经参照长沙、益阳等兄弟城市工作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我市拟定了汽车油改气加装企业的准入条件:
一、具备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具有汽车维修保养二级资质。
三、有单独的汽车加装车间和加装备件仓库。
四、拥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队伍。
五、具有汽车加装、保养、服务一体化的规范和制度。
六、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30万元加装汽车的流动资金。
七、技术力量雄厚,有汽车加装的专业队伍,具有汽车维修保养和气瓶安装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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