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常德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的 通 知常建通〔2016〕19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造价咨询、检测、图审机构,各高等院校及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高素质专业人才的作用,有效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促进建筑行业稳健发展,我局将成立常德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宗旨
常德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由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自愿参加,具有一定权威性、专业性的常设咨询组织,其组建的宗旨是: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支持,为各投资平台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解决城市建设、城市提质、海绵建设施工技术方面的难题。
二、工作职能、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是:
1、受委托对市本级城建投资项目投资变更进行审查;
2、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督查活动,如:各类层级检查、打非治违、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巡检、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巡检等;
3、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奖项的评审;
4、参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评审和动态核查;
5、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有关问题的研究及成果鉴定;
6、参与建设工程有关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7、参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论证;
8、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鉴定;
9、参与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10、对市本级投资项目预(概)结(决)算的监管提供专业咨询;
11、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承办时的专业性工作;
12、其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在参加工程建设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工程评优等活动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3、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获取专家咨询的经济补偿;
4、有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的权利。
(三)专家委员会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2、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受委托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接受社会监督;
3、向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专业的信息,提出有利行业发展的建议。
三、专家委员会的管理
(一)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
2、熟悉、掌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施工或设计经验;
3、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20年以上,原则要求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及工程经济类);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热爱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个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可直接报名)。经公示、审定合格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聘任,颁发专家证书,并上网公布。
(三)专家委员会成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委员资格,解除聘任,并上网公告:
1、无故多次缺席专家委员会开展的活动的;
2、在受委托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因违规收取报酬或礼(金)品等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的;
3、参与有保密要求的活动而泄露信息的;
4、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
(四)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委员若干。
(五)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委员会可召开全体会议、专项工作会议或专家组会议,研究专家委员会工作或对某项活动组织专项评审论证。
(六)专家委员会成员在受委托开展的咨询服务过程中,享有咨询服务补偿。
(七)专家委员会每年组织召开1-2次全体会议,进行专业学习、培训或学术联谊,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八)设立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通知、各类咨询评审计划安排等,受理专家建议和意见,办理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专家委员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每年充实调整一次。
四、自律与纪律
(一)专家委员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工作办法开展工作,健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在咨询服务、评优、评审等活动中实行回避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组织纪律。
(三)专家委员会成员在受委托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报酬,严禁以任何名目或形式接收超越政策规定的报酬或礼品(金)。
(四)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危害国家、行业利益,丧失职业道德或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专家委员会成员,提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名方式
申请人可从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下载报名表或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取推荐表,填写后经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申请材料须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两张。
联系人:杨丽
联系地址:市住建局三楼工程科
联系电话:0736-7713175
邮箱:249230795@qq.com
附件:1、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汇总表
附件下载:常建通[2016]19号 成立常德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的通知.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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