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5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办市函〔2015〕870号、湘建建〔2015〕153号、常建通〔2015〕9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申报建筑业资质换证的企业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8日。
二、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市直管企业直接报送局建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内均可对资质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电话:0736-7717845
联系人:潘峰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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