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局系统单位开展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局系统单位:
根据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总体安排,拟定于本月底对局系统单位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文件依据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5年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常建通[2015]88号)。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集中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个别指标任务视情况辅以现场查验、部门衔接核实等方式展开。
三、考核安排
(一)局系统处级单位及市住建局直属科级单位
1、局系统处级单位及市住建局直属科级单位的考核集中安排在12月29日实施,具体安排见附表。(考核时间若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2、市自来水公司的考核由局党委派出考核组实地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将提前一周通知。
(二)房管、公用、园林“三局”直属科级单位
1、房管、公用、园林“三局”直属科级单位的考核由“三局”自行组织实施,考核应在本月31日前完成。
2、“三局”党组根据平时考核及年底考核情况综合研究后于2016年1月6日前向局党委书面呈报考核推先结果。房管、公用、园林“三局”推先指标数分别为2个、2个、1个。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评价和衡量一个单位综合绩效情况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整体推进住建系统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局系统各单位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应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紧紧盯牢,明确专人管总负责,并抓好责任的督导落实。
2、认真备检。各被考核对象,应认真对照常建通[2015]88号文件列出的指标任务逐项准备迎检资料,并抓好资料的整理归类。有奖励加分项目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的正式的佐证资料。
3、按时送检。考核当天,各被考核单位分管领导带队在规定时间将迎检资料搬至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接受考核。如若出现责任不清、资料不齐、拖拖拉拉等有碍考核实施的情况,局考核组将视情节予以扣分或提出扣分建议。
附件:2015年度市住建局系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时间安排表.doc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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