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德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建立8件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要求,现将我局所承办的全市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7%及公共供水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1、污水处理率
常德市县以上城镇2015年1-11月污水排放量为11631万吨,污水处理率为88%;预计全年污水排放总量约为12688万吨,污水处理量约为11284万吨,污水处理率达89%。
2、供水水质达标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2015年对我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结果,常德市县以上公共供水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06项指标要求。
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6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361102
异议反映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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