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法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燃气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的通知》的通知
常建通〔2015〕8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市城区各瓶装燃气公司、CNG汽车加气站:
为积极推进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工作,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年底前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清零,所有企业纳入许可监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5年10月20日下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法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燃气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的通知》(湘建明电〔2015〕16号),对经营许可工作期限、实施方法、处罚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领导重视,部门落实
各县市区住建局一是要向当地政府进行报告,争取政府支持。二是要成立领导班子,安排专人负责,按照省厅的要求对辖区内燃气企业进行认真清理,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和许可申请;坚持严格执法,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三是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有关供气应急预案和气源调配,确保燃气的正常供应,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理资料,及时上报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许可经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的燃气企业名单》,并加盖住建局公章后于2015年11月3日前报市燃气办。上报时还应附有相应企业的《企业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执法通知书》复印件。
三、落实责任,主动作为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落实省厅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快速推进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将在年度考评时予以扣分,并减少、暂缓或不予安排城市建设管理有关财政资金。
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法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燃气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和停业整顿的通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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