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常建通〔2015〕9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市城区各瓶装燃气公司、CNG汽车加气站:
为了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市场安全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2015年1月12日至16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局安监科、市公用局应急办、市燃气办相关负责人并抽调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共10人,成立2个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分澧水、沅水两个片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全市42家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1、主管部门重视,自查自纠到位。为确保此次安全检查的实效,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迅速成立了燃气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按照此次全市燃气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深入本辖区现场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责任明确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自纠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市督查组。同时各区县市均能按《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澧县、桃源县、临澧县等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进行督促落实。
2、整改措施得力,依规整改到位。各燃气企业能根据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石门、津市、澧县等地燃气企业安全评价工作行动较快,大部分企业完成了初评工作,并按安全评价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经现场督查,整改落实较好的单位还有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石门兴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湖南鸿达燃气有限公司、常德华气能源有限公司公交CNG加气站、湖南省石门县茶业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澧县益群供气站、汉寿县聂家桥乡长宏液化气站等。
3、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能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保供预案。如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常德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常德武岭能源有限公司、津市市友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兴业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等单位资料齐全,整理有序,填写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还未与安评机构签订安评协议或还只停留在协议阶段,问题整改未进行。澧县襄阳液化气站、常德市西湖四联液化气站还存在门卫制度不严,用户直接进入充装台的情况;汉寿县聂家桥乡长宏液化气站车辆进入生产区不佩戴防火帽。安乡天源汽车燃气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常德恒源管道燃气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等未设置下客区,澧县创意燃气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临澧兴业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等单位下客加气管理不严,未有效指导乘客下车等候。常德华气能源有限公司华气CNG汽车加气站加气现场管理较为混乱。汉寿县三峡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部分加气人员加气时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未对气瓶进行检查便开始加气。常德市德山鑫七一气体充装有限公司、津市市源发液化气站未按规定回收液化气残液,在站内直接倒残。检查中发现有11家单位生产区存在杂草等可燃物,有17家单位未按规范要求定位配足灭火器,8家单位的设备设施未按要求悬挂责任牌,明确责任人。
2、应急救援预案不够完善。在抽查的42家单位中,有25家单位在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和演练上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预案未及时修订、未落实到人,可操作性不强,缺少必要内容,无演练、无记录等情况,部分单位缺乏应急保供的预案;少数单位没有在显著位置悬挂入站须知、站区疏散图等内容。
3、教育制度未落实,资料填写不规范。在督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按照企业安全例会每半月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每季进行1次的要求进行落实。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登记等方面未能按要求使用制式登记、统计本,随意性较大。
4、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一是燃气轻微泄漏。常德市德山鑫七一气体充装有限公司、临澧兴业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安乡县东信液化气站等单位均存在燃气轻微泄漏现象;二是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电子秤等设备及附件定期校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督查中发现有5家单位存在压力表、安全阀过期未检现象;三是设备设施不规范。常德市西湖四联液化气站、汉寿县龙阳镇晨护垸液化气站二道门设置不规范。桃源县宝源车用气经营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澧县创意燃气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安乡县天源汽车燃气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未按要求设置防撞护栏。临澧县平安液化气供应站、湖南省石门县茶业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石门县三农燃气有限公司、安乡县东信液化气站水封井设置不规范。常德市宇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常德市西洞庭联邦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澧县襄阳液化气站、津市市源发液化气站、安乡县鸿发液化气站等单位配电房与水泵房共处一室。督查中还发现有14家单位站区未设置燃气标志,大部分单位燃气标志设置不规范;四是防火间距不达标。在此次督查的22家液化石油气企业中,均存在站内储罐与围墙防火间距不够的问题。
三、整改意见
1、各燃气企业对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按要求在当地燃气管理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春节前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由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到位。
2、常德市德山鑫七一气体充装有限公司、临澧兴业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CNG汽车加气站、安乡县东信液化气站立即对燃气漏气点进行整改。由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到位。
3、常德市西湖四联液化气站、汉寿县龙阳镇晨护垸液化气站对二道门进行限期整改,确保生产区和辅助区隔离,杜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由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到位。
4、临澧县平安液化气供应站、湖南省石门县茶业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石门县三农燃气有限公司、安乡县东信液化气站要在2月10日前完成对水封井的改造工作,由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到位。
5、常德市西洞庭联邦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澧县襄阳液化气站、津市市源发液化气站、安乡县鸿发液化气站要在2月10日前完成对配电房、水泵房的改造工作,由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到位。
6、各燃气企业对本单位的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消防水泵,排污阀之间连接短管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重点检查,超期未检的要迅速组织检测,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的,要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由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到位。
7、对燃气标志不规范的问题,由市燃气办依照规范、标准,制定我市燃气标志设置的要求,全市统一规范。
8、对站内储罐与围墙防火间距不够的问题,各企业要抓紧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安全评价机构提出的意见积极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各级燃气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其燃气经营许可申请。
9、常德市宇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桃源县佳和燃气有限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搬迁工作。否则,现有站场不得再行经营。
特此通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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