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城区建筑业企业(含外地企业)对施工现场开展月度检查的情况通报
市城区各施工企业(含外地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公司化管理的通知》(常建通[2013]74号)和《关于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企业)对施工现场开展月度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4〕39号)文件精神,我局将近期市城区各施工企业(含外地企业)对其施工现场月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全市通报(见附表),我局将定期对施工企业月度检查情况进行公布。
对于此次通报未开展月度检查并上报检查情况的企业,自通报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我局将不予办理该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和出境手续,同时,将企业列入年度资质动态核查必检对象,外地进常企业将严格控制入常经营,建议全市建设单位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慎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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