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4〕52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各建设、勘查、设计、检测、施工、监理单位: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定于今年在全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并将于2014年6月至7月组成检查组进行督查。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办函〔2014〕24号)要求,各地市州要先行进行自查,并做为省厅二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重要工作。为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结合二季度的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保障性安居工程必须全数检查。
二、检查内容与分工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
2、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情况。勘察质量核查重点为: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工作质量管理,落实基坑工程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设计质量检查重点: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设计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重点:强化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审图质量、审图行为的管理。
3、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以及质量安全达标验收评定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检查安排
1、5月25日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勘察、设计企业对所属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施工企业及时对所属项目进行达标验收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整改落实,自查自纠资料要留存备查;
2、5月27日前各区县市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汇总材料报质安处。
3、6月上旬,结合二季度质量安全督查,市住建局将组织局建管科、安全科、设计科、质安处、执法支队、住保办等单位科室的技术骨干,成立联合督查组进行执法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局属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住建部此次督查,即时制定各类专项整治方案,指定专人,严格落实。
2、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形成联动,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的实效性,防止走过场、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
3、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一律停工整改,对此次检查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理,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治平联系电话:15973631158
附件:1、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表;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
3、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治理台账;
4、勘察设计检查表。
附件下载:常建通[2014]52号(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通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0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