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企业)对施工现场开展月度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4〕39号
市城区各施工企业(含外地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责任,我局于2013年7月2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公司化管理的通知》(常建通[2013]74号)文件,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行月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局建管科和市质安处备案。
未进行月度检查并上报检查情况的企业,将认定其未开展公司化管理工作,下半年,将不予办理该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和申请办理出省手续或设立分支机构证明,同时,将企业列入年度资质动态核查必检对象,并按照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管理办法扣分,属外地进常企业的将严格控制入常经营。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天顺建设有限公司《2014年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旬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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