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常建通〔2014〕33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防治大气污染,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设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使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制定《常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指导标准(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指导标准(试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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