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对县市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联合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4]2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山分局、桃花源分局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厅《2014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和《2014年度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监督主体及政府职能部门行为,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层级管理考核工作,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研究部署2014年建筑业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情况:对部分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着重针对不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安全认证的企业实施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核查,对已通过安全认证企业启动安全认证动态核查。
(三)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运用“项目信息监管平台”对本区域内建设工程的管理情况。
(四)监管底数情况。各县市区在建项目、重大设备监管台账的建立及动态监管情况,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正常项目、设备受监情况,非法违法项目、设备的巡查发现、登记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三化”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标准化工地普及推广情况,监督规范化按省、市要求开展完成情况,监管信息及非正常项目录入情况。
(六)“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对本区域内监管“盲区”和“特区”的掌握情况,重点是园区建设项目的监管情况;对本区域内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底数掌握及查处情况。
(七)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现场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证相符、到岗履职情况。
(八)监督执法:监督人员向监督机构提出的上报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建议的执法情况;监督机构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上报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建议的执法情况。
(九)针对雾霾天气频发、大气环境污染情况日益突出的问题,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综合治理情况。
(十)事故查处:本区域内上半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十一)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情况、文明施工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各类保证资料完善情况。
二、检查安排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工作汇报必须形成文字材料),汇报材料内容包括:①区域内建筑业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④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二)抽查项目。检查组将在每个县市区检查2-3个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检查项目以三种方式确定:一是从各县市区工业园区项目中抽取1个项目(必检);二是从需要进行资质核查建筑施工企业的在建项目中抽取1个项目(必检)。三是由各县市区在建项目监管台账中随机抽取1个项目。
(三)跟踪督办。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交办,并跟踪督促落实。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到位后的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四)检查通报。根据实地检查情况,下发全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五)时间安排
联合检查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将提前1-2天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评分结果将作为年度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
(二)突出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将层级管理考核、资质动态核查作为检查重点,进行严格考核,注重实效。重点落实监督机构主体责任,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而提出虚假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工程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落实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或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清退出本市建筑市场。
联系人:潘峰 联系方式:15211221689 QQ:603855484
2014月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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