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5年度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报常建通〔2016〕2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度,根据我局2015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12月下旬,我局开展了2015年度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案卷评查抽调了本市8个区县市2015年实施并已办结的建设行政处罚案卷各1-2本,依据《常德市建设行政处罚案卷评议标准》进行了评查。市本级的建设行政处罚案卷和部分区县市案卷由省住建厅法规处进行了评查。案卷评查通知下发后,各区县市能积极响应,提交执法案卷。石门县3宗案件中有2宗案件卷宗被县纪委调阅,另1宗案件的行政处罚相对人已向石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石门县没有提交案卷,只有1宗行政处罚案因当事人申请到我局行政复议留下的案卷复印件资料。
二、好的方面
从本次案卷评查整体情况来看,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上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依据正确、处理适当,较好地保证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省厅法规处对我市案卷评查综合意见认为我市行政执法案卷的整体水平较平衡,特别是我局的行政执法案件采用的说理式文书可以作为全省的范本,值得推广。本次案卷评查好的方面主要有:
(一)执法范围较广。实施行政处罚涉及违法开工、违反建筑行业强制性标准、转包违法分包、扬尘污染、围标串标、建筑节能、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使用无资质混凝土等方面。
(二)执法案件实体内容清楚。多数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均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所调取的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要求,能够作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三)行政执法程序较为规范。大部分被评查单位行政处罚案件能依法履行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等一般程序性规定。
(四)案卷制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多数执法单位能够做到一案一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文字书写清晰,目录填写规范,材料排列有序,归档及时。
三、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来看,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进步的同时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普遍存在,多数问题出现在个别案卷中,这表明仍有少数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没有完全掌握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主要表现在:
(一)用词不规范。桃源行政处罚案卷立案,未经过调查取证直接对当事人行为予以定性,适用立案依据时缺少“涉嫌”二字;汉寿、津市行政处罚案卷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仍用了“涉嫌”二字。
(二)签字不规范。鼎城、安乡、澧县、汉寿、石门、津市的行政处罚案卷询问笔录中办案人员签字不规范,没有体现两人执法,询问笔录中应有两名询问人签字。鼎城的送达回证中送达方式表述不规范;石门送达《不良行为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中送达人和收件人均没有签字。
(三)证据的关联性、有效性不强。津市“违法转包案”中监理合同、监理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证书与案件没有关系,可不收入案卷;该案的询问笔录中的证人证言不能证明违法事实。津市、安乡、澧县提取的作为证据使用的复制件没有每页签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证。
(四)适用法律条款有误。桃源“胡绍国超规模违法建设案”根据收集的证据,适用法律条款有误,违法事实适用的法律条款与处罚依据不匹配。
(五)决定书不规范。临澧、津市、汉寿、澧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用说理式文书。安乡、桃源的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的救济时间有误。石门、临澧、汉寿、津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包含了非行政处罚的种类。鼎城的总监代表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案中对引用的法律条款表述不规范,把“款”和“项”混淆。
(六)整卷归档不规范。汉寿的卷宗目录没有写明具体的页码。桃源的案卷不是一案一卷,而是分了正副两卷。津市的案卷保存年限写的“50年”有误,应为“30年”,重要的案卷保存年限应为“永久”。临澧县“建设单位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节能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案”罚款没有缴齐,不应结案。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客观反映了我市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接受上级机关评查的同时,探索建立内部评查机制,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
(二)落实培训,规范操作。从评查中产生的问题可以看出,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各单位要按照《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学习效果。要深入开展“执法为公”理念教育,促使执法人员端正思想,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开展人性化执法,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执法与疏导的关系,保障行政执法达到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此次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借鉴别人做的好的部分,整改自己不足之处。同时,要结合此次通报情况,对本单位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对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正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达到查找问题、纠正不足、规范执法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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