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三季度对县市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常建通〔2013〕87号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厅《2013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和《2013年度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监督主体及政府职能部门行为,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层级管理考核工作,我局于2013年9月下旬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各检查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综合讲评等形式,对所辖11个区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勘察、设计、造价、招投标、执法监察、建筑业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良好,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健全,管理措施基本到位,能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及市住建局要求落实各项日常监管工作,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态。此次考核共检查在建项目15个,检查监督记录本及台帐75本,考核监督人员35名,对8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督查中责令各质安站下达停工整改通知4份,限制使用起重设备1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下达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1份。总体来看,大部分县市区均高度重视此次层级考核工作,并积极认真地做好了迎检准备。鼎城区无汇报材料,未提供项目监管台帐。
二、各县市区做得好的方面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1)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定岗、定人、定责,并实行了工作任务目标包干,如桃源县还实行了划片包干制,使岗位责任更加明确。(2)部分区县市还建立了季度形势分析会、月会、周会制度,每条线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全面工作。
二是建筑业管理逐步规范:(1)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企业均严格按照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核查,企业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检查组抽查了8家施工总承包企业,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各县市区对勘察设计监管不断加强。部分单位均能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3〕42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勘察设计监管力度不断加强。(3)各县市区均加强了对工程造价与合同监管。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对工程总造价进行审核后方可进入报建程序,从源头上制止了恶意压价行为;所有合同均严格按中标价签定,严厉查处阴阳合同,并严格备案审查关,确保市场公平有序竞争。(3)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对招投标监管。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学习培训;绝大部分项目均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招投标,程序比较正规,资料比较齐全。
三是执法检查力度大:(1)结合“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均成立了联合执法巡查组,加强了建筑工程监督检查。(2)各单位逐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从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处罚落实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流程,执法案卷及时归档。12个县市区总共立案150多起,结案80多起,处罚金额数万余元。
四是“三化”工作成效明显。(1)从检查的15个施工现场看,除工业园区外均能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严抓管理,尤其是文明施工水平逐步上升,年初划分的省市标准化工地(工程)基本完成任务,如桃源县的诚信·御景园实行了可视化,安乡县所有工程脚手架基础均强制使用槽钢为基础。(2)规范化监督水平逐步提升,各单位均进行了交流见学、培训、绩效考核,较一、二季度有了明显进步。(3)加强了信息化监管,绝大部分项目均按要求录入了信息平台,及时查处违规押证、重复押证人员。(4)各县市区所属企业的安全认证工作全面展开。桃源县、汉寿县、安乡县、津市市所属企业安全认证完成进度较快。
三、各县市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勘察设计工作有待完善。
桃源县:(1)未严格按省市政策规定对中型以上项目开展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抽查中有2个项目有县领导签字未开展)。(2)建筑节能信息审查工作在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中未开展。(3)既有建筑节能审查工作未开展。(4)节能施工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
鼎城区:(1)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不规范,未能提供备案登记台帐。(2)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以检查情况看,未开展,未提供审查相关资料、台帐。(3)整个勘察设计监管工作开展不够。(4)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开展不够。(5)工业园区部分项目无勘察设计管理资料。
汉寿县:(1)未全面开展初步设计审查工作。(2)检查中发现存在超资质设计情况。(3)勘察见证工作已开展但欠规范。(4)未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设计招投标工作。(5)建筑节能工作应进一步规范。
安乡县:(1)勘察见证与个人签订合同不符合政策规定。(2)设计合同签订不完善(时间不明确)。(3)未按规定开展设计招投标工作。(4)建设局作为业主的两条次干道,工程前期手续不完善:未开展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未开展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未开展施工图审查;未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但施工许可已办。
临澧县:(1)月亮岛项目设计审批程序较为混乱,发改、规划部门分次批复,而部门间未做好协调工作,造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建筑面积出入较大。(2)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卷宗应将相关部门审批文件装订入册。
澧县:(1)人民法院项目:县规划局审批程序滞后,其规划批文中见县领导签字同意建筑面积超省发改批文3200m2,未见省发改的认可文件,有越权审批嫌疑。(2)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卷宗应将相关部门审批文件装订入册。
石门县:(1)东方大世界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图无审图章。(2)勘察企业为外地企业驻常分公司,勘察报告无总公司盖章。
津市市:(1)工业园区湘情酒业项目:施工现场图纸未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备案。(2)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备案卷宗有待进一步完善。
西洞庭:(1)应进一步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2)应强化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西湖:(1)应逐步强化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2)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应重点加强。
二是招投标监管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两个规定、五个办法”修订文件(湘建建[2013]18、19、20号和常建通〔2013〕55号)执行力度不够,尤其对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和资格条件审查未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三是大部分工业园区属监管盲区,工程违法开工情况严重。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市区工业园区项目均存在未进行招投标工作,未进行合同备案,未办理施工许可便开工建设,部分县市区质量安全介入了监督,但部分县市区部分项目没有介入监督,如津市市工业园湘情酒业一期工程联合厂房项目,无前期报建手续,未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未进行招投标,未进行合同备案,未办理质安监手续,津市市政府禁止津市市建设局进入园区对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但要求住建局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出现多批次瘦身钢筋,场地未硬化,脚手架和支模架未满铺且弯曲变形等情况,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四是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通过抽查监督员记录本,部分监督员的记录本仍由资料员代填,监督填写不真实、不规范、逻辑性不强、抽查不全面、监督频次未满足每月一次要求、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部分监督人员存在不愿管、不想管、怕麻烦的现象。(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详见附件1)
五是监管底数不清。检查发现,各质安监督机构对所属项目监管底数不清楚,未建立动态项目及设备监管台账,未按照动态监管要求对非法违法项目和设备分类查处,台账的进入和清出数据自相矛盾,没有逻辑关系,无法查找漏洞和问题。
六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较多。
质量问题:(1)砌体质量较差、灰缝不饱满、砂浆强度不足,属于普遍问题。(2)试块留置不规范,同养护试块与拆模试块混淆。(3)施工缝留置不规范。(4)部分项目楼板出现开裂现象。如汉寿县太子庙大市场、安乡县广场名苑项目,检查组要求提交设计复核,确保结构安全性。(5)资料缺失,填写漏项、签章不全,归档不及时。
安全问题:(1)安全技术资料整理不及时,不完善。(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连墙件过少、拉结不规范、层间防护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还有部分项目存在大横杆缺失问题,尤其是汉寿县太子庙大市场及安乡县二中学项目脚手架搭设在楼面上无专家论证。(3)支模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大部分项目无纵横向连系杆,少数项目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4)起重设备管理不严格。维修保养记录不全、防护门安装不到位、安全装置失效、物料提升机附着与脚手架连接的问题比较多。(5)临时用电不规范。少数项目未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组保护规定,线路敷设及绝缘处理不到位,漏电保护器选型不正确,保护零线连接不符合要求,使用倒顺开关等。(6)安全防护不到位。楼层临边、洞口、电梯井防护滞后,防护棚、施工通道搭设不满足要求。(7)文明施工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施工道路未完全硬化,现场材料堆码凌乱。
施工现场问题处理情况:责成县住建局对汉寿县太子庙大市场综合楼、安乡县第二中学综合楼、石门县公园1号一期8#楼、津市市湘情酒业一期工程联合厂房4个项目下达停工通知,对桃源县诚信·御景园项目1台塔吊下发了停止使用通知书。以上5个项目检查组要求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复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详附件2)
四、对各县市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督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检查整改情况于2013年10月12日前书面上报市局建管科(0736-7717845),市局将组织专人检查整改情况。
二是规范建筑业市场管理。(1)逐步完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召开专题调度会议,深入研究勘察设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3〕42号)文件精神开展监管工作,按程序、按规定、逐个项目纳入规范化管理。(2)加强对新招投标管理文件的执行力度。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两个规定、五个办法”修订文件(湘建建[2013]18、19、20号和常建通〔2013〕55号)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为建筑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3)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对市场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应进行差别化管理,禁止其进行资质升级、增项,并严格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资格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
三是加强工业园区管理。下一步,各单位必须将工业园区项目列入“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消除盲区,对园区项目进行严格监管,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台账应用。各地要把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基础有机结合,把“打非治违”与及时掌握监管底数有机结合,质量安全排查必须全覆盖、无死角,对质量安全未受监的非法违法开工项目“零容忍”。强化市场执法和现场质量安全监督联动,落实责任及责任追究,建立项目底数和设备底数常态化统计、分析制度,明确项目、设备监管台账格式,及时动态更新,切实做好项目、设备常态化进入与清出,逐步由摸底统计台账向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台账过渡。
五是加强“三化”工作的落实。(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三化”工作,加强对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设备投入,为落实该项工作打下扎实基础。(2)加大标准化工作的宣贯和落实力度,各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要及时健全达标验收小组,认真开展周检、月度、阶段达标验收。(3)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对规范化考核不合格无监督记录本的监督人员要严格实行绩效考核;适时安排监督人员到省市跟班学习,请专家进行讲座;强化监督检查责任,推行再监督机制,督促监督员履好责、尽好职。(4)下大力整治信息录入不及时的问题。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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