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县市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联合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3〕83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山分局、桃花源分局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厅《2013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和《2013年度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监督主体及政府职能部门行为,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层级管理考核工作,我局定于2013年9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情况
(1)勘察、设计单位入境登录备案管理:市属以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我市(含各区县市)承担勘察设计业务需持相关资料办理入境登录备案手续。
(2)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由政府财政投资(含融资、BT)的建设项目,凡单项勘察、设计合同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3)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管理:①勘察设计合同应按标准格式文本签定。②合同内容必须完善,且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③勘察设计收费应合理、无恶意压价现象。
(4)勘察设计文件签署章与注册人员签名的规范管理:①勘察设计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师签名盖章。②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首页)必须同时有勘察设计人员、注册师、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法人签名,并加盖注册专用章和单位出图专用章。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①是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审批。②对于中型及其以上的项目是否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涉及超限审查的还应实行超限审查)。③小型项目是否实行限额审批程序。④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6)勘察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执业行为管理:①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超资质从业,不得违法转包勘察设计业务。②设计单位不得为建设单位“打埋伏”设计。③勘察单位从业时应主动提出勘察见证要求。④未实行初步设计审批限额审批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⑤严格设计变更审批程序。⑥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超资质审图。⑦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对有“打埋伏”设计的施工图或违反强条的出示审查合格报告。⑧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或审图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上报的。
(7)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①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实行备案(备案条件是否完备)。②对在备案中发现的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及注册人员、审图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是否实施处罚或上报。
(二)招投标监管工作情况,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两个规定、五个办法”(18、19、2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所备案的招标相关文件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及时对备案文件、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监督检查记录;
(2)国有投资项目是否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问、网上答疑;
(3)发售、公示、顺延、处理异议、备案等程序性时间是否满足法规、文件要求;
(4)评标办法是否符合规定;
(5)是否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
(6)是否依照规定选定代理机构;
(7)是否及时认真处理投诉。
(三)工程造价监管工作情况
(1)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情况。重点检查本区域是否及时开展二项备案工作,并是否按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落实;
(2)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率情况。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计价政策方面的重大举措,对规范计价行为,合理控制造价具有重要意义。本区域的计价工作应全面宣贯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重点检查清单计价率是否达100%。
(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监管底数情况。作为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的核心基础环节,本区域内在建项目、重大设备监管台账的建立及动态监管情况,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正常项目、设备受监情况,非法违法项目、设备的巡查发现、登记及整改落实情况;
(2)“三化”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是标准化工地普及推广情况,监督规范化按省厅要求开展情况,信息化监管情况。
(3)“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本区域内监管“盲区”和“特区”的掌握情况,重点是园区建设项目的监管情况;对本区域内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底数掌握及查处情况;
(4)工程监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证相符、到岗履职情况。
(5)起重机械、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以及安全大检查的落实情况。
(6)监督执法:监督人员向监督机构提出的上报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建议的执法情况;监督机构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上报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建议的执法情况。
(7)商品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的布置和开展情况,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8)针对雾霾天气频发、大气环境污染情况日益突出的问题,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综合治理情况。
(9)事故查处:本地区上半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五)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1)执法机构根据当前自身执法现状,制定、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年度计划、措施等情况。
(2)是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年度处罚案件数量、罚款额度、不良行为记录的上报情况。
(3)行政执法的差错率。
(4)是否有发生在本单位的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不作为、延迟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
(5)实施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不适当。
(6)执法文书是否真实和规范。
(7)执法工作是否尽职到位。
(8)交办任务是否按时完成。
(六)建筑业管理工作情况
(1)企业资质管理情况:对部分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着重针对以下两类企业:①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2012年度被记录不良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②对发展前景较好,拟申请资质升级或资质增项的企业。
(2)各主管部门运用“项目信息监管平台”对本区域内建设工程的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各县市区工作汇报和查阅资料
(1)听取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工作汇报必须形成文字材料),汇报材料内容包括:①区域内建筑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④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查阅相关材料,包括:①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层级监管考核要求(附表1至6)提供建筑业管理相关资料并填写附表1。②需要进行资质核查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常建通〔2013〕32号通知要求(附表7)准备相关资料。
请各县市区提供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以便检查组进行网上查询。
(二)检查项目现场情况
各组在每个县市区检查2-3个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检查项目以三种方式确定:一是从各县市区工业园区项目中抽取1个项目(必检);二是从需要进行资质核查建筑施工企业的在建项目中抽取1个项目(必检)。三是由各县市区在建项目监管台账中随机抽取1个项目。
(三)检查情况分析反馈
各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于检查结束前召开情况反馈会,由带队领导和组长主持,统一就检查的情况进行解析和讲评,要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被检查的企业参会。
(四)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各检查组应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建筑业管理概况、资质核查情况的总体评价,该县市区好的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等),并连同填写的检查表格(各县市区建设局填写附表1,检查组人员按各自管辖范围填写附表2-7中相关内容)和各县市区汇报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于检查结束后3天内提交市建筑业管理科。
三、检查组人员
第一组:石门县、澧县、津市市、临澧县、西湖、西洞庭
带队领导:杨稚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长:舒克宇(建管科科长)
副组长:喻世龙(质安处副主任)
成员:层级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员
第二组:安乡县、汉寿县、桃源县、桃花源管理区、鼎城区、德山经济开发区
带队领导:熊新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长:庄助民(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王治平(质安处监督科科长)
成员:层级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评分结果将作为年度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
(二)突出检查重点
本次将层级管理考核、资质动态核查作为检查重点,进行严格考核,注重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工程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落实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或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清退出本市建筑市场。
联系人:潘峰 联系方式:15211221689 QQ:603855484
附件:附件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月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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