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张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常建政干〔2013〕2号
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聘任张杰同志为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廖滔同志为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丁瑜同志为市城区地下管网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重岐同志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鄢嫣同志为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聘任崔水龙同志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聘任张右枝同志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聘任王琼同志为市诗墙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跃芬同志为市诗墙管理处楼阁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诗墙管理处宣传接待科科长职务;
聘任刘焰同志为市诗墙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诗墙管理处监察室主任职务;
聘任刘必成同志为市诗墙管理处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市诗墙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聘任周慧同志为市诗墙管理处宣传接待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胡勇军同志为市诗墙管理处公园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志辉同志市诗墙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华同志市诗墙管理处公园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2013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