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四下”单位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常建通〔2013〕10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山分局、桃花源分局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按照常德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常经普[2013]4号和常经普[2013]21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基本单位数量严重不足、整体进度滞后的现状,为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给全市住建系统“四下”单位清理目标(400个),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对“四下”清查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此次任务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清查工作小组,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责清查工作的总协调、总调度、总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具体任务要责任到岗,落实到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及要求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迅速行动
此次400个“四下”单位清查任务,是针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编制、民政部门的审批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各县(市)区务必要在2013年12月31日完成清查任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清查目标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清查,确保清查落实到位,形成统一、完整、高质量的单位底册,加强数据质量的控制,认真核实,如实填报。各单位要迅速与当地经普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清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四下”单位,按照本地清查工作的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做到应清尽清。
三、要积极协调
“四下”单位清查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与专业部门的衔接协调,确保“四下”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完成。积极配合本地清查,迅速与当地普查办联系,会同普查办对照已清查单位名录,查漏补缺,协同普查机构做好本行业的单位清查工作。
四、要加强调度
市局建立每日一调度制度,各责任单位须指定一位固定的信息联络员,并于12月11日12:00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名单报市住建局。从12月11日起,每日下午3:00前各单位要将清查工作部署、措施和任务落实进展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市住建局汇总,电子文档请发至401237293@qq.com(联系电话0736-7718620,联系人:刘奕钰)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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