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常建通〔2013〕3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山分局、桃花源分局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0]232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建筑业市场的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我局将于近期开始对全市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现就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核查对象
1、上半年考核对象为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2、下半年考核对象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和部分专业承包企业,着重针对以下两类企业:(1)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2012年度被记录不良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2)对发展前景较好,拟申请资质升级或资质增项的企业。
二、考核内容
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湘建建[2010]233号)第五条相关内容逐一核查(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场地、办公条件、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规定要求,是否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在建项目需要;
(三)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市场行为是否规范;
(四)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和履职是否到位,人证是否相符,企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施工现场是否有效运行;
(五)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及上年度工程结算收入是否满足资质要求。
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除核查上述内容外,还应对被投诉举报的内容进行重点核查。
三、考核时间
2013年4月上旬至2013年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组织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
五、考核步骤
1、向被考核的企业下达《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的通知》;
2、到企业实地核查证照、办公场地、管理制度、净资产、纳税额、工程结算收入和执业从业人员等情况;
3、根据企业提供的在建项目清单,抽查1-2个项目,检查其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4、将动态考核的情况及处理意见反馈被考核的企业。
六、考核结果运用
资质动态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动态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一年内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对动态考核基本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下一年度动态考核范畴。连续两年被列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将由资质许可机关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企业整顿期间停止其招标投标资格,停止为其开具出省承担工程证明。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和本次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资质动态考核,使我市建筑业市场逐步规范有序。我局将对动态考核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
1、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考核通知书 2、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月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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