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建设局
关于2009年全市在建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
通报
常建通〔2009〕106号
局属各站办,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企业: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建设局于5月11日至7月9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的对象是市城区的各类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江北城区共检查在建工程57项,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工程投资8.5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3项,占22.8%,住宅工程(含保障性安置住房4处)41项,占72%,工业项目3项,占5.2%。被查项目涉及建设单位45家,施工单位23家(其中外地来常施工企业4家),监理单位13家(其中外地来常监理企业6家)。重点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17份,下达不良行为告知书8份,其中7项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在德山工业开发区共检查项目7项,工程投资3.8亿元,其中,工业项目4项,住宅工程3项。被检查项目涉及建设单位6家,施工企业6家(其中外地来常施工企业5家),监理单位6家(其中外地来常监理企业2家)。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近年来,全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其是德山工业开发区的在建项目,在施工整体水平和安全管理上有明显进步。施工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继续得到提升,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有明显加强,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部分工程参建各方违法违规,尤其是建设业主行为不规范表现突出。检查项目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的12项,占21.1%,如:文化影视城4号楼工程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至18层(检查后已补办),文理学院15号学生公寓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至主体封顶(检查后已补办)。一些项目规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如:旭明花园A栋未办理质、安监手续施工至地上一层;市五中教学综合楼工程未办理质、安监手续擅自进行桩基础施工。44个桩基础项目,仅有20个项目为桩基工程办理了施工许可。虽然建设项目普遍都签定了劳务用工合同,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还是由施工企业发到班组长、再由班组长分发给农民工,劳务公司形同虚设,劳务用工合同的签定仅仅是为了满足办理施工许可的需要。部分工程存在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如:美景房产建设的美隆苑、常德房地产经营公司建设的水岸春天12号楼工程和华达公司建设的紫苑花园工程因拖欠工程款停工。部分安置房项目甚至政府投资工程采用垫资修建的模式,三闾安置小区、皇木关安置小区和南坪安置小区基本为全垫资。一些政府投资工程和安置房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劳保基金采用变通手段全额“缓缴”,为清欠工作埋下了隐患。大部分工程备案的合同造价偏低,一些工程甚至有“阴阳合同”的嫌疑,如水木清华住宅工程的框架结构仅为7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二)施工、监理企业管理方面
一些施工、监理企业对现场缺乏制度化管理,主要依靠项目部的自我控制,甚至未将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传达布置,更谈不上在施工现场及时有效实施。
项目经理不到位的情况依然突出,部分工程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与招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不吻合;一些施工现场疏于管理,现场脏乱差;现场较普遍存在不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编审工作,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的实际操作没有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如:施工组织设计中方案是钢管支撑系统,在施工现场操作时往往就成了木支撑系统,且木支撑系统的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立杆直径太小,无横向连接。
部分监理企业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总监不到场,现场检查时总有各种理由解释总监不在场的原因;人员配备不齐,有些监理企业有重复使用人员的情况,在几个项目采用同一个专监,个别项目几栋楼的监理日记是由一个监理员写“回忆录”;监理企业聘用未办理调动手续的其他监理公司人员,如湖南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美隆苑商居楼的监理人员中,除总监外的专监和旁站人员都是外单位人员;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监理监管不到位;旁站记录内容不全;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料不齐全,相关审批手续不规范;对现场实施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督促不力,在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章作业时没有做到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企业收费不按规定收取,根据统计,我市监理费一般仅为工程总造价的0.6%左右,远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造成了监理企业间恶性压价、无序竞争。
(三)质量、安全管理方面
部分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部分现浇梁、柱存在蜂窝、麻面等现象;砌体部分存在砂浆饱满度不够,框架梁下的顶皮砖砌筑不规范;随意设置施工缝,现浇板开裂;砼构件走模变形时有发生;墙体开裂和渗漏等质量通病没有得到有效根治;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不严格,部分试件的留置和养护不标准;未按程序及时组织基础分部验收就进行土方回填和主体施工;施工企业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不严格、整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对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在建工程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阶段质量验收意见公布不及时;部分检测公司不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检测活动,如常德昌衡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有限公司和湖南赛科检验有限公司就存在未办理检测方案备案进行桩基础检测的行为。
部分工程现场安全防护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有:个别工地专职安全员只挂名,少数工地专职安全员配备不齐;部分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专用帐本和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无监理签字认可,无整改和验收记录;个别工地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记录不完整,应该由专职安全员每天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由于专职安全员不在现场,有的工地是由资料员记录,并且几天才记录一次;少数工地悬挑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型钢过短,连墙件太少,且未与外立杆连接;临边防护不到位,临边防护有漏掉的现象,有的临边防护虽然做了但做的不牢固、不严密。个别地方还没有悬挂警示标志;文明施工还有待加强,部分工地临时施工道路未硬化,材料堆放不整齐,现场不整洁。
(四)建设、设计、图审单位管理方面
少数建设、设计及施工单位对原设计违规变更,重大变动或修改也不及时送图审单位重新审查,擅自变更节能设计(如擅自将外保温改内保温),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节能保温设计,擅自加高层数、层高,如:江北城区的安置房项目都按照常德市安置办的常安办〔2009〕1号文件,将架空层层高由原1.9米调整为2.1米,住房层高由2.8米调整为3.0米,但调整后均未相应进行设计变更和图纸审查。还有一些建设单位不重视施工图审查工作,提供给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图纸往往缺少图审签章,还有少数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后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一些设计单位有关设计变更程序不严密,手续不齐全,对于明显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变更听之任之。这些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
对在这次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的施工现场,我局已要求有关责任主体限期落实整改,并由各相关监督机构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仍未整改的,将依法实行行政处罚。
三、处理决定
(一)在本次检查中,下列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在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1、常德市老干局教学楼
建设单位:常德市老干局
施工企业: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芷兰学校体育馆
建设单位:芷兰学校
施工企业:常德市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工业学校实训大楼
建设单位:市工业学校
施工企业: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康桥蓝湾1、2号楼
建设单位:常德中房集团
施工企业:常德市中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银华物流中心2号楼
建设单位:银华物流集团
施工企业: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兴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下列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或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企业管理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
1、美隆苑商居楼
建设单位:常德市美景房产
施工企业: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企业:湖南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停工;监理人员人证不符;工地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记录不完整。
2、香格里拉领域
建设单位:市恒华建设事务公司
施工企业:常德市新宇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验收程序不规范(基础未验收);挑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记录不完整。
3、常电南苑
建设单位:常电房产
施工企业:湖南天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部分现浇梁、柱存在蜂窝、麻面和走模等现象,工地专职安全员配备不齐,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记录不完整。
4、滨湖公园休息室
建设单位:滨湖公园管理处
施工企业: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现场监理资料不齐备。
5、文化影视城4号楼
建设单位:三明置业
施工企业:湖南省常德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工地现场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记录不完整。
6、旭明花园A栋
建设单位:锦新房产
施工企业: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兴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明显违规行为;监理对工地现场问题督促不力,未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建设局报告;工地现场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记录不完整。
7、湖南文理学院15号公寓楼
建设单位:湖南文理学院
施工企业: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至主体封顶;监理对工地现场问题督促不力;工地现场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
8、泽云广场1号楼
建设单位:泽云实业
施工企业:常德市新宇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人证不符;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缺陷且处理整改不及时;现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9、皇木关安置小区1、2号
建设单位:德丰房产
施工企业: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常德市东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停工;工地安全隐患台帐不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记录不完整;现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10、西城供电所综合楼
建设单位:城区供电局
施工企业:湖南佳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兴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存在违章作业的行为;未按程序及时组织基础分部验收,就进行主体施工;现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11、五中教学综合楼
建设单位:市第五中学
施工企业:湖南省教育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明显违规行为;
12、皂角安置小区
建设单位:南华房产
施工企业: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企业: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监理对现场实施情况和发现问题的检查督促工作不力,当不能有效制止时未做到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对以上受到表扬的企业和项目部,希望继续发扬成绩,改进管理,及时总结,减少和消除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对以上给予全市通报批评的企业,我局还将视具体整改情况按相关规程进行处理。
四、下一步要求
通过本次检查,基本摸清了各工程项目的执法守法情况,掌握了全市建筑行业的执法动态,了解了建设系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产生了积极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结合本次检查的情况和我市下半年的部分工作安排,提几点要求:
(一)遵章守法,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对于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广大的施工、监理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现场的管理力度,切实保证企业的各项制度和保障体系在现场的有效实施。要坚决克服凭经验、凭习惯施工和监理的陋习,严格执行国家法规、规范、规程,认真实施经审批的施工、监理方案。各建设、设计等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明确节能工作目标。
(二)加强工程质量各个环节过程管理,切实减少质量通病。针对这次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认真对照自身,学习先进经验,吸取事故教训,继续坚持长效管理、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落实各层次管理责任。要加强工程质量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从根源上减少各类质量通病。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工程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本企业近年来实施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做好迎接今年下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准备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7月3日郭允冲副部长在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确保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岗到位,确保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现场项目总监要到岗履行职责。各企业要结合做好目前高温、防汛季节建设工地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塔吊和人货梯及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外悬挑架和支模架、卸料平台等部位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火灾等易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动态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认真检查防汛等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切实做好防范和抢险的准备工作。
(四)注重文明施工,为常德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文明施工工作,认真执行我市有关文明施工、防治扬尘污染的各项规定,将工程建设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注意施工场地、围墙、出入口周边保持整洁,立面密目网围护到位,大门口冲洗设施有效。要关爱民工生活,保障民工基本的休息、饮食、学习条件。各企业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检查,防止忽视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发生。
(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这次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市局各科室、站办和监督机构要认真对照自身,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坚持长效管理、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落实措施和责任。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依法行政,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报。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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