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9月全市建设工程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山分局、桃花源分局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厅《2012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主体和政府职能部门行为,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层级管理考核工作(常建通[2012]47号),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清理文件(建办市[2012]21号、湘建办[2012]41号、常建通[2012]18号、常建通[2012]76号)的工作要求,我局9月1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常德市建设工程联合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2]81号),并于9月中下旬组织4个检查组(1个对城区、3个对县市区)对全市建设工程以下三方面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工作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3家企业)、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行为清理工作情况(24个工地)。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业管理工作检查情况
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良好,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健全,管理措施基本到位,能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及市住建局要求落实各项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在汉寿5.2、安乡6.1安全事故之后,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目前全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处于可控状态。
今年以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在不断强化现有监管力度的同时,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新举措,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主要工作成绩有:(1)部分县市区出台了工程建设监管的相关文件,理顺监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如津市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管理的通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2)各县市区“打非治违”工作持续开展,共查处严重非法违法项目25个,目前落实情况较好;(3)着力全面推行网上招投标,较好的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4)加大了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将电梯、暖通、消防等主要设备及建筑节能等材料安装工程项目均列入工程量清单、进入招标控制价,从源头上较好的杜绝了工程肢解及违法分包行为;(5)严格桩基础招投标管理,确定总造价达到50万元及以上需要提前办理桩基础施工许可的,一律要求单独立项进行招标;(6)津市市出台了《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关于对外墙饰面砖强制使用嵌缝剂嵌缝的通知》、《关于规范铝合金、塑钢门窗安装的通知》,有效提高了建筑实体的质量(7)有序推进“三化”工作开展,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安全认证,创建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工程全面展开;(8)制定了企业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和质安监人员考勤制度,加强了监管设备的配置,如安乡县在6.1安全事故之后将质安监站进行了合并,并为质安监人员配备了执法监督车辆、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等设备,有效加强了企业人员和质安监人员的到岗履职;(9)重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处理,并进行妥善处理,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是:(1)应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并及时纠正违规压证问题;(2)监督记录本填写存在不规范、不及时、不全等问题;部分县市区安监人员不足,应着重加强有证安监人员的到岗履责与无证安监人员的上岗培训这两方面工作;(3)对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和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4)部分廉租房未办理国土证情况下核发施工许可证,应要求国土部门出示相关批示文件;(5)合同备案与施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存在重复收取合同现象,应进一步简化程序。(6)建议将规划审批总图纳入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管理。(7)对工业园区部分项目存在提前开工情况;(8)部分县市区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职权未分离,执法监察队伍人员力量不足,需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应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的档案管理,规范文书格式和装订方式;(9)应进一步加强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的规范性,完善审批、审查文件的档案管理;(10)部分县市区(如西湖管理区)专业管理人员编制少,往往身兼数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
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
(一)考核的总体情况
此次考核内容完全按照《湖南省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的内容进行。主要包括:企业综合指标、企业人员指标和企业在建工程三大类。本次资质动态考核的主要对象是:1、2011年资质动态考核没有完全达标企业;2、上年度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3、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4、发展前景较好,拟定资质升级或增项的企业。此次资质动态考核的建筑施工企业共11家(上半年核查企业12家),占全市建筑业企业总数的5.4%,抽查施工现场8个,考核结果为7家合格,1家基本合格,3家不合格。对不合格3家企业列入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将撤回资质许可。本次考核合格率为63.6%,基本合格率为9.1%,不合格率27.3%。
此次资质动态考核过程中,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并按省厅《办法》要求,对每家被考核企业在考核前下发了《湖南省建筑业施工企业动态考核通知书》,明确了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内容,多数县市区要求企业开展资质动态考核自查。
(二)存在的问题
(1)营业执照内容与企业资质证书内容不符。按《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规定,否则可处以1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检查中发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均已超过30日以上。
(2)统计报表与财务报表有关数据不相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上缴税金等指标数与上报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不相符。另外,在考核纳税额时,大多数企业都账实相符,但还有少数企业纳税额上报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的数与现场查实的税票金额不符。其因是:①多数企业的纳税额上报的数是按税率比例测算的。②有些外地工程在当地上缴的税票没有返回总公司来。③有些挂靠项目的上缴税金没有将税票收回,只统计了产值与收入。
(3)注册人员(建造师)和非注册人员(有技术职称)不达标的问题。按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必须给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认可该人员为本企业人员,造成企业名下的参保人员不够或者根本没有参保人员的原因是:一证多用,社保已在其他单位购买。
(4)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三类人员的问题。在核查发现部分企业是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或不符合办理延期条件。造成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安全三类人员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施工企业管理欠规范,安全三类人员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等日常工作无专人负责或人员变动频繁。
(5)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问题。按省厅的《办法》要求,此次核查抽取了部分被查企业在建工地,核查的结果是:部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基本到位,部分施工现场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脚手架和支模架搭设不规范、临时用电不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和工地食堂不完全符合卫生标准的问题。
(三)整改处理情况
资质动态考核后,我局下发整改通知3份,整改期为一个月。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暂行办法》(湘建建〔2010〕233号)文件精神,为健全我市建筑业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限期整改期满后,将对仍不达标的企业拟注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清理检查情况
此次清理工作完全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专治办文件要求进行,8月上旬,我局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市城区及12个县市区(包括桃花源管理区、德山经开区)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排查(项目排查情况见附表),9月中下旬,我局组建的4个检查组(1个对城区、3个对县市区),分别对部分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相关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项目2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5份,下达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书2份。抽查项目的检查结果如下:
(一)市城区(6个项目)
(1)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该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建五局三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方圆工程咨询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南华春招标代理公司、勘察单位为湖南鑫湘物探工程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施工现场存在1名专职安全员和1名专职监理员未到岗情况,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均无履职记录。
(2)常德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艺楼、皇经阁安置小区13#、14#、15#楼、七里桥安置小区、新坡安置房、东江村安置房项目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但施工现场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施工员、部分专职安全员和部分专职监理员未到岗情况,部分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情况。
处理结果:检查组对存在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德山经济开发区(2个项目)
二中体育馆和崇德中学项目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但施工现场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情况,部分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情况。
处理结果:责成德山住建分局对存在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鼎城区(2个项目)
妇幼医院和孔家溶廉租房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但施工现场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情况,部分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情况。
处理结果:责成鼎城区住建局对存在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汉寿县(1个项目)
广安商居开发楼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但施工现场均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情况,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情况。
处理结果:责成汉寿县住建局对存在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桃源县和桃花源管理区抽查的县精神病医院门诊楼和龙馨华庭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
(六)澧县(2个项目)
(1)洞庭绿洲·美景华庭施工单位湖南澧洲建设公司有转包嫌疑。同时,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部分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加盖公章的情况。
(2)人民医院工程一标段,施工单位(湖南天鹰)监理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调整备案不及时;工程二标段施工单位(湖南建工集团)人员变更不及时,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部分代签,项目经理签名不是本人签字,有假冒项替现象,监理单位(佳顺建设咨询监理公司)部分资料上未加盖公章。
处理结果:责成澧县住建局对湖南澧洲建设公司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如存在违法转包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存在资料整理不规范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七)临澧县(2个项目)
(1)湖南康宁纺织主车间设计单位北京森磊建筑规划设计公司有挂靠嫌疑。其理由为:1、设计收费较低;2、设计质量明显体现不了甲级设计院水平,审图未一次性通过。
(2)安福花园的施工单位金达建筑工程公司有转包嫌疑(实际负责人为石峰,其不是本公司人员)。
处理结果:责成临澧县住建局对金达建筑工程公司和北京森磊建筑规划设计公司进行详细调查,如存在违法转包和挂靠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八)石门县(2个项目)
石门县站前路(二期)和天门路项目存在设计单位超资质从业情况,两个项目均属中型以上规模项目,而设计单位石门典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院(丙级资质)只能承担小型项目设计。
处理结果:责成石门县住建局对石门典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院下达严重不良行为告知。
(九)安乡县(2个项目)
(1)德政园综合楼、住宅楼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但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2)恒安廉租房(二期)未发现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转包分包问题,但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两个项目总监与专监人员存在互换情况。
处理结果:责成安乡县住建局对违规压证的监理单位和人员未到岗履职的设计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津市市(2个项目)
(1)湘澧盐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中标通知书中资料员为齐娟娟,实际为贺芝兰;质量员未履责,资料部分由贺芝兰代签;起重设备安装费签在租赁合同中,不符合分包规定;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2)福民小区9-11#楼:施工员邓辉不在岗,施工员符坤涛变更为王峰未办理变更手续,资料员王艳不在岗,实际为田宗春;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处理结果:责成津市市住建局对存在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西洞庭管理区(1个项目)
祝丰路安置小区1#、2#楼:资料员、专职监理员人证不符;总监徐永海、监理员王凌柯不在岗,专监高智平不在监理项目部任命书内,工程技术资料未见监理人员检查签字记录,未履责;勘察单位未参加图纸会审。
处理结果:责成西洞庭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对存在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二)西湖管理区(2个项目)
(1)西湖中心小学礼堂:施工企业(两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履职记录;设计合同为市城镇建筑设计院,而支付凭证收款方为个人(康宁,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湖东路,非本公司人员),涉嫌挂靠出借资质行为;桩基础施工单位为常德市工业公司,但无分包合同;监理项目部总监朱集端,无总监资格证,专监张怡喜不在岗;除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外,无任何监理资料;设计单位未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处理结果:责成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对该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要求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对设计企业(市城镇建筑设计院)下达严重不良行为告知。
(2)裕民小区棚改安置房:总监朱集端无总监资格证,监理员曾辉不在岗;隐蔽工程验收各方责任主体签字不全。
处理结果:责成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对该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要求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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