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对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障碍建设管理的通知常建通〔2010〕15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相关单位:
为构建和谐常德,进一步提高我市无障碍建设水平,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10]13号《常德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现就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等环节无障碍建设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符合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各设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各施工图设计审查公司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施工图不予审查通过。
二、加强施工过程中无障碍建设的管理,各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的图纸施工,各监理企业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制止并责令返工。
三、加强对各实施环节的监督,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不符合现行无障碍建设规范的工程要行使否决权,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四、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障碍建设的管理,对未按照现行无障碍建设规范执行的工程一律不得予以竣工备案,对违反现行规范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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