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和甲级资质延续初审情况公示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和甲级资质延续的初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一、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 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46 0731-85660287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和甲级资质延续的初审情况公示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常德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和甲级资质延续的初审情况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 类型 |
初审 结果 |
情况说明 |
1 |
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晋升甲级 |
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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