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常建通〔2013〕21号
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工作要点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13日
附件: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2013年工作要点
为确保全面完成2013年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四化两型”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目标,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题,创新思维,改变作风,着力抓实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推进现代城乡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监管与服务,强化园林绿化养管监管,提升市政公用服务能力水平,坚持城市创建长效管理,深化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全面创先争优,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2013年主要工作目标
1、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49567套,其中廉租房2214套、公租房17000套、城市棚改8866户、垦区棚改14440户、林区棚改47户、农村危改9100户,新增租赁补贴500户。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60%以上,11月底开工率达到100%;往年结转量全部基本建成,2013年新开工项目基本建成量达到开工量1/3以上;新开工项目基本建成17352套,其中竣工12015套,计划争资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住保办、市房管局、局村镇科,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2.建筑业:力争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其中外拓产值突破15亿元;税金12亿元,同比增长4%以上;争创鲁班奖工程2项(责任科室:局建管科)。
3、房地产业:全市房地产投资达到110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市城区完成房地产投资60亿元,同比增长16%。全市房地产销售面积达到265万平方米以上,同比增长10%,其中市城区完成销售1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全市完成房屋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市城区自办项目房屋征收签约面积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4、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建筑节能推行率100%;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率控制在3‰;全年培育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50个,市示范工地80个。省优质工程5个,市优质工程10个,建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县城区范围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0%,受监工程重大隐患治理率100%;受监建筑工程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质安处、局安监科,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5、敞开式小区设施配套和规范管理:市城区完成14个敞开式小区、县市城区完成13个敞开式小区必要设施配套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局村镇科、市房管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住保办,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6、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启动建设省政府下达的三年建设任务,做好各项前期和衔接协调工作,确保有序推进,主要任务为: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7.79万立方米/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长度931.25公里,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1个、污水再生利用工程4个;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常德市市本级污泥处理处置中心,规模为20吨/日; ③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供水厂改造规模50万吨/日,供水管网改造长度543.296公里,供水厂新增建设规模72.1163万吨/日,供水管网新建长度1343.7公里,实施水质监测中心升级改造新增监测能力45项。具体任务以省里下达的年度计划为准(责任单位:市污水监管办、局村镇科、市公用局,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7、落实“项目建设年”任务:完成市重点办下达的争资任务;启动重点工程建设:五县一市天然气灌输工程和区县市污水管网配套二期工程,完成投资1.8亿元;完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即天磊商品砼搅拌站、桃花源自来水厂、桃花源污水厂具备开工条件,北部新城雨污水分流管网建设、旧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完成规划设计;启动重大项目开发5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其中20亿元以上项目1个,项目开发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达到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深度(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市住保办、市公用局、局工程管理科、局村镇科、局设计科、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市污水监管办)。
8、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每支小分队至少引进1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2亿元以上的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局招商办)。
9、完成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确保绝对指标不突破(事故发起数、事故伤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确保相对指标不突破;确保市下达的总体事故控制指标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局安监科、局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二、工作要点
(一)加快现代新城建设。
1、加快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年”城建项目的全面开工。促进江北城区一批重大路网工程,北部新城一批符合绿色生态重大标志性项目,西部新区一批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局工程管理科、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局设计科、局行政许可办、江北水系办)。
2、加快推进北部新城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厅合作,探索建立具有湖南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依托独特自然生态条件,全力打造好常德绿色生态北部新城。2013年,促进北部新城的路网骨架完善和大剧院、会展中心、行政中心等标志性工程全面开工(责任单位:局设计科、局工程管理科、市公用局、市园林局)。
3、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认真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做好北部新城环形水系公园、沾天湖南岸环湖绿化带等项目规划(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局设计科、江北水系办)。
4、加快江北水系治理工作。开工穿紫河所有机埠建设,加快驳岸风光带、新河水系综合整治、护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江北水系办、市公用局、市园林局)。
5、强化项目统筹与服务。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统筹工作责任状》内容要求,保障项目科学实施、衔接有序;严格执行工程预决算“三审”制度,落实《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变更管理办法》,完善报审程序和自律机制,防止工程审计与现场脱节,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巡检的规范化、正规化、制度化,加强责任主体现场履责监管;按照《常德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把好建设秩序和时序关,及时清除质量隐患;跟进重点项目管理服务,加快项目报批核准工作进度,加强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试行《市直管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施工许可制度及监管工作规则》;抓好园区项目质安监管,专人专项跟进服务(责任单位:局工程管理科、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局设计科、局行政许可办、市质安处、市建设执法支队、市住建局德山分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局初审中心);强化地下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落实《常德市城区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与维护改造管理实施细则》,重点抓好管线工程覆土前中建查验,抓好江北城区地下管网补测补录工作,及时更新地下管网信息系统;抓好设计前期审查工作,把好管线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关(责任单位:市管线办、局设计科、局工程管理科、市公用局)。
(二)强化民生保障建设
1、加强住保后期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调研制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管理有关政策,推动分配和运营管理工作规范化;抓好上市管理,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操作办法,提前制定廉租房共有产权上市交易管理有关政策措施;逐步推行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管理,开展城区试点;指导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物业管理,规范小区运营管理;开展工业园区和乡镇公租房的房屋建设方式、入住对象、后期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调研和检查,制定政策措施,做到规范管理;强化对象资质审核,实行年审和动态审核;做好致和园公租房配租入住管理,建立健全保障对象信息档案,落实项目基本信息、保障对象信息公示;做好保障性住房权属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诚信体系;完善审核机制,建立保障对象备案制度,强化退出管理,健全各区县市工作机构(责任单位:市住保办、市房管局,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2、加强住保工作统筹调度。按照“三统两分”原则,对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改、垦区棚改、林业棚改、农村危改进行全面统筹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全面完成;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为电力配套);以公租房、城市棚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公租房项目延伸到乡镇,重点解决乡镇干部、科教文卫等系统基层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实行工作联点,采取工作包点制,加强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资金规范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搞好督查,推行约谈问责;在新建、购改租筹集房源基础上,启动市场租赁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行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多渠道筹集房源(责任单位:市住保办、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3、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行“一条鞭”管理,理顺管理职能,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到位、职责职能到位、指导考核到位,组织实施完成改造任务。优先考虑农村危房户、无房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推动农村危房改造与集中连片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建房相结合(责任单位:局村镇科、市住保办,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4、突出抓好敞开式社区整治,搞好示范点建设,继续解决“三不”问题(责任单位:局村镇科、市房管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住保办,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三)强化行业管理服务
1、大力扶植引导企业发展。
落实省政府“三优先”精神,扶植本地企业发展。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县城综合成片开发,开拓省外境外市场,以及向环保、水利等附加值高的领域发展;推进国有建筑企业改革机制,引导民营建筑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重点企业优先发展战略,通过招投标激励措施以及对企业资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引导建筑企业走兼并联合、强强联手、资本运营之路;优先发展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的施工承包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建筑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引导培育,发展优质房地产企业,继续注重引进国际国内实力强、信誉好的大房企;培育做大做强本土房地产企业。通过提高企业准入门槛,逐步淘汰小企业;通过项目规划要求和大规模土地供应等方面提高开发准入门槛;通过严格方案把关提高项目品质。(责任单位:局建管科、市房管局,各区县市住建局、房管局)。
2、强化建筑业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资质动态管理。严控新申办资质数量,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全面推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局建管科、市房管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局纪检监察室、局信息中心)。
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深入推进“三化”管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关键岗位人员信誉信息监管,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开展起重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瘦身钢材、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监理机构、检测机构及人员现场履责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控施工安全事故;开展二级、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认证工作;抓紧落实新的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实施(责任单位:市质安处、局建管科、局安监科、市建设执法支队、市住保办、市建设培训中心)。
三是强化招投标监管。认真执行已出台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加强代理机构业务活动管理与考核,全力打击规避招标、程序不规范、串通投标行为;建立健全前提合法、针对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建立招投标诚信监管平台为突破口,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行招投标工作电子化,筹建招投标协会,研究和解决招投标过程中技术性问题(责任单位:市招标办、局建管科、局纪检监察室)。
四是强化建设执法监督。突出重点环节监管,通过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核查,实现市场与现场管理联动,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严查肢解发包、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和无证开工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制度;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强化合同变更备案管理,严查建设单位指定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严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合理安全生产费用,违反强标、擅自变更设计行为(责任单位:市建设执法支队、局法制科、局设计科、市质安处、市招标办、市造价站)。
五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加强造价咨询机构动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加大信息发布工作量,做好市场材料价格调查、发布工作,做好定额解释和工程结算纠纷的调处工作,把好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关;推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责任单位:市造价站)。
六是强化勘察设计管理。以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为抓手,鼓励建筑设计人员创新设计理念,强化精品意识,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抓好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做好资质和注册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入常登记管理,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设计变更和现场见证管理,建立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搞好省厅监管信息平台录入。(责任单位:局设计科、局建管科、市建勘院)。
七是加强建设科技与节能管理。开展“三新”推广,组织好我市建筑科技项目、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做好建筑节能信息审核和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推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路灯节能改造步伐,积极推进全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责任单位:局设计科、市公用局、市建勘院)。
八是加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年内培训农民工3000人,完成2000名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农民工骨干培训促持证上岗,抓好“九大员”培训考试和安全生产培训;搞好安全生产、特种作业等短期培训;建立证书管理网络体系和建设行业人才库;研究行业教育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培训中心、局信息中心)。
九是加强档案业务建设。突出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和编研开发利用工作,做好档案查阅服务工作;加快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库存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启动创建地级市“国家级城建档案馆”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建档案馆)。
十是加强区县市建筑业层级管理(责任单位:局建管科、区县市住建局)。
3、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一是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力度,对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予以支持;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功能的需求,助推商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发展;着力转变房地产发展方式,推动住房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支持精装修房、绿色建筑等产品优质优价。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加强房产企业管理,严厉打击违规预售、违规交房等行为。
二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立以基本保障住房和高端、高品质住房为主,普通商品住房为辅的多层次供应结构。在确保基本保障住房的前提下,引导高端房产、高品质房产的发展,促进城市建设的升级,带动市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增强常德楼市的吸引力。鼓励引导开发高品质楼盘,完善相关配套;加快培育创新平台与队伍建设,广泛引进优秀人才,大力培养本土人才,搭建房地产业创新平台;开展楼盘综合评比和优秀设计、完善设施配套、优美环境等专项评优活动,引导我市房地产水平的提升。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贯彻执行已出台的相关房地产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预售、违规交房等行为;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的记载、录入、披露、运用机制;继续着力培育和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严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
四是加快产业链整合,打造复合地产。在园区经济、文化地产、旅游地产、物流地产等方面加快产业融合力度,创新房地产业商业运营模式。
五是大力发展县域房地产业。引导各区县市通过房地产开发改造旧城区、建设新城区。引进有实力、有水平的开发企业实行有规模的成片开发,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市政基础设施。
六是抓好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房产管理信息管理各个子系统的建设。
七是加强产权产籍管理,确保登记办证准确率100%,抓好白蚁防治、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加强征收评估机构评估行为管理,严格评估报告发布程序。
4、强化市政公用配套服务。
一是彻底普查城区排水管网,启动老城区综合改造;启动城区排水泵站调蓄池雨污分流方案,推进杨武垱泵站建设、船码头泵站等调蓄池雨污分流项目建设,保证污水进入污水处理中心处理,新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完成市污水净化中心TOT经营权转让工作;搞好道路提质改造;打造亮化精品。推广照明新产品、新能源,推进楼宇亮化、设施亮化、水体亮化工程和“三区”城市照明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公用局、市市政总公司、市污水监管办、市管线办)。
二是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水厂现场和水质日常监管;增加水质检测设备投入并向国家新饮用水卫生检测标准迈进;争取沅北水厂迁建,改进制水工艺;完善水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成全市供水管网普查,建立自来水管网管理系统;抓好水价改革;落实全国节水型城市保牌,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监管(责任单位:市公用局、市自来水公司)。
三是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提高管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提速提质城建110热线网上平台系统;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城市桥梁设施数据库,加快病危桥的排查和改造(责任单位:局应急办、市公用局、市管线办)。
四是加强诗墙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诗墙管理水平;拓展诗墙文化,将诗墙博物馆打造成诗墙真迹与精品展示馆;举办诗墙书法与诗墙诗词展,出版诗墙名家书画精品1万册,做好四阁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诗墙管理处)。
5、强化园林绿化建设管理。
一是尽快完成市本级《常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色生态北部新城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常德市城市绿线管理细则》,加快建立城市绿地系统管理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二是搞好园林绿化建设。在柳叶湖片区建设中南地区最大的花卉基地;做好老旧社区和敞开式小区的绿化建设改造,打造示范精品;编制街头公共绿地建设布局规划和五年实施计划,做好年度计划安排和分步实施;配合BRT项目建设,做好洞庭大道、武陵大道等城区主干道的绿化建设和提质改造工作;抓好城市花化和立体绿化(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三是全面推进三项改革工作。探索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进社会化养管改革步伐,出台市场化养管考核标准,全面实施社会化养管招投标工作;全面完成劳务用工改革工作,管理重心下移,全面推行园林系统二级管理改革(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四是强化对四区和社会单位园林绿化工作的考核,抓好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提升园林绿化绿量和绿化品质,抓好省级园林县城、小区的创建指导,确保临澧、澧县年内成功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五是抓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和执法监察,加大公共绿化项目方案审查、施工巡查、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养管督导等环节的工作力度,确保新建绿地的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及景观水平(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质安处)。
6、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单位:局安监科、局属各单位)。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开通隐患举报电话、信箱;加大宣教培训力度,组织“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隐患险源监控事故和事故隐患上报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管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突出责任落实、队伍建设、隐患治理、监管职责落实重点,将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事故纳入考核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和管理台帐;实施“提前介入”监管,依托各种信息平台,对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设施、设备是否达标进行监管介入,严格综合验收,建立事前监管长效机制;整合资源要素,建立应急救援平台,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应急救援演练。
(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1、高起点制定区县市城市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发展方向,彰显个性特色,积极推进县城成片综合开发;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城镇体系规划,制定完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等;抓好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镇区(集镇)规划制定,尽快实现规划全覆盖(责任单位:局村镇科、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2、加快城镇扩容。拉开路网骨架,扩大城镇规模,加快区县市城区品质提升,突出县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推进县城做大规模、完善功能、提升品味、搞活经营;抓好小城镇建设,重点抓好城镇街道、水电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局村镇科、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3、抓好示范建设。对接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科学谋划全市城镇化发展思路,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推进确定的23个中心镇、特色镇、示范镇建设,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扶持,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理的设施、产业和人口分布体系。推动一批工业主导型、农业开发型、商贸物流型、旅游发展型、城市卫星型城镇建设(责任单位:局村镇科、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4、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地下管线、城镇道路、供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集镇绿化、亮化和美化,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推行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和人工湿地、稳定塘等生态二级处理技术;加快推进小城镇供水设施工艺改造、管网更新,抓好项目申报,落实中央、省补资金,加强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局村镇科、市污水监管办、各区县市<管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5、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城镇10座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监管;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抓紧完成14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11个小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加快推进“四区”5座污水厂建设进度,在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等领域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污水监管办、局村镇科、市公用局)。
(五)推进满意政府、廉洁常德和法治常德建设
1、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落实联合审批四项制度,提高网上审批效率,坚持“两集中、三到位”,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经开区企业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和提速服务,实行“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完善社会诉求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局行政许可办、局纪检监察室、局法制科、局办公室、局信息中心、市住建局德山分局);加快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常德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实现诚信信息网上查询验证;推行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局纪检监察室、局建管科、局信息中心)
2、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厅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改进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局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抓好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属各单位)。
3、坚持勤俭办事,减少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局财审科、局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点规范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管理、资质审批等方面的权力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的监督;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单位:局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5、继续开展重点岗位效能监察,推进社会热点问题专项效能监察;听取各界和被监督对象对局系统在优化环境和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责任科室:局纪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6、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基层党建和党务公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管理(责任科室:局机关党委、局人事科、局属各单位)。
7、落实信访、维稳、综治、计生工作责任制。建立畅通无阻的接访处访机制,落实领导接待日、重大信访举报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和化解矛盾在基层;紧扣违法开工、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杜绝到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所有来信来访事项均做到15日内告知受理情况,60日内全部办理完毕,推行信访事项终结制(责任科室:局信访科、局建管科、局人事科)。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督办工作(责任科室: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
8、强化城市创建长效管理。进一步细化工程现场“三化”管理、 推行市政维护、敞开式小区整治、园林绿化巡查、物业管理等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细节管理、精细化维护管理,集中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单位:局创建办、局属各单位)。
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公众评议活动,坚决纠正违规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完善执法联动机制,严查重大案件,定期向社会通报(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市建设执法支队、市房管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
10、巩固“法治常德”示范单位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行业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出台《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常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常德市燃气事故责任保险暂行规定》、《常德市城区排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常德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实施细则》、《市直管工程项目前期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及监管细则》、《关于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的建议》,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市房管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建设执法支队、局信息中心)。
11、坚持“四个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面,重点是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企业诚信信息等领域的公开(责任科室:局法制科、局行政许可办、局属各单位)。
12、推动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导区县市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建立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推行《湖南省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畅通案源渠道,加大核查力度,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坚持集体研判制度,强化全过程执法监督,针对重点项目做好法律宣传解疑和报建服务(责任单位:市建设执法支队、局法制科)。
上述工作责任分解中,由几家单位共同完成的事项,排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所有综合性、共同性工作,各责任单位都要根据工作要点目标落实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的职责,分解好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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