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德市建筑工程项目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常建通〔2012〕102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山分局、桃花源分局筹备组,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项目中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湘建〔2012〕251号)和《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湘工发〔2012〕12号)、常工字[2012]27号)文件精神,将在全市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开展建筑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现将竞赛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月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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