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6年常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6〕35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山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质安处: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6〕53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将 2016年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进一步健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鼎城区、津市市、桃源县、汉寿县、安乡县、临澧县、澧县、石门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山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分两大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一部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50分;另一部分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考核,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50分。
2、工作目标考核每半年均以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二、四季度各考核一次。全年工作考核得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工作目标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采用百分制计分的方式进行,按抽查项目的平均分为季度得分。全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为4个季度考核平均分。
3、每季度公布考核情况,季度考核最后一名列为下季度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差别化管理区县市,下季度督查扩大检查现场施工项目的数量。年度考核得分前4名为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最后一名如达到60分以上为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未达60分为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合格单位,其余名次为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合格单位。
对监管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区县市实行“一票否决”,定为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市直应纳入监管项目年度死亡2人及以上的,对市质安处实行“一票否决”,定为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
年度考核结果同时通报市安委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料,每季度要对照考核标准组织自查自纠自评,及时向我局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全年安全工作总结。
2、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考核促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附件:1、 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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