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16〕37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德山分局、桃花源分局:
为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三化”工作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按照我局2016年建筑管理工作意见,决定开展2016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为全面实施安全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及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的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等行为,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黄金陵;副组长:熊新平、陈华;成员:建管科、安监科、设计科、质安处、执法支队、招标办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执法支队,负责我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日常工作协调组织。
三、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2、工程项目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擅自组织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不依规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招标。
3、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施工,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偷工减料的行为。预拌混凝土企业无资质生产销售混凝土行为,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行为。
4、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的行为。
5、工程项目不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和无证、假证上岗行为。
6、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7、工程参建各方拒不执行质量安全监管指令、抗拒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行为。
8、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不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基坑和高切坡、高大模板系统、临边和洞口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9、施工图(含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未经施工图审查,且未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不按图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结构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设计要求进行建筑节能施工。
四、工作部署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严格履职尽责,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4月下旬~5月初)
各区县市住建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分析当前形势,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明查的方式,摸清非法违法的根源,查找监管工作薄弱环节,针对出现的非法违法典型行为明确打击重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
1、各区县市住建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了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详细有效的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由执法机构牵头、质安、安监等部门参加,对违法违规行为5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挂牌督办责任人。
2、要着力解决监管缺失的问题,解决监管不到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即存在严重违法建设行为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未达要求的,一律上报不良行为;非法违法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考核,巩固提高阶段(二、三、四季度)
各区县市住建局要在5月份全面排查基础上由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开展一次巡查,对新增项目开展“打非治违”检查,对问题未整改的项目开展复查,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局将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
(二)强化监管举措。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一是加强安监机构、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加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现场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性巡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与整纠相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5月10日前将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我局,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表(附表1、附表3)。
联系电话:0736-7712050 联系人:雷杰
电子邮箱:16768247@qq.com
附件:1、非 法 违 法 项 目 动 态 监 管 台 账.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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