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6〕4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要求,决定对2016年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口计生综治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现将《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7日
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
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
考 核 方 案
为切实提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根据常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2016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㈠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单位领导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本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计2分;对本单位、本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至少有针对性地研究1次,计2分。
2、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明确一定分值;或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方案,计4分。
3、年初与直属、归口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计4分。
4、调整或出台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政策时,主动征求卫生计生部门意见,制定的政策措施要有利于加强和促进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出台和实施普惠或惠及部分人群的政策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同等情况下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家庭给予优先、优惠,计3分。
5、按要求通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评估系统如实上报本单位(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计5分;7月1日前,对直属单位以及所管理工地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至少规范督导检查一次(要有通知、具体安排、打分表格、情况通报),计15分;年终对本单位(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并认真兑现奖惩,计3分;及时将本系统年度评估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人口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住建局人事科),计2分。
6、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创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内容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责任落实,效果显著的,给予2-5分奖励。
7、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施工现场管理时,配合项目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督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计5分。
8、配合项目所在地的卫生计生部门进行计划生育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将工地育龄妇女名册(见附表)按季度通报施工工地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计15分;发现有妊娠行为且无生育服务证的或违法生育的,应及时通报并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落实管理措施,计5分。
9、如有办理出租直管公有住房(门面)业务的,在办理时,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查验承租人的计划生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检查其履行情况,及时将承租人的情况通报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并配合落实管理措施,计10分。
10、落实好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和住建部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精神,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计10分;在农村进行危房改造、在城镇安排保障性住房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计15分。
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各单位
1、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抓好落实,计5分;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计4分;年内,对本单位人口计生综治工作至少有针对性地研究1次,计6分。
2、有下属单位的,年初要与下属单位签订人口计生综治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未签订的扣4分;
3、抓好本单位在编人员、挂靠人员、临聘人员、借用人员、门面承租户、单位宿舍区租户的计划生育综治治理,建好基础台账,计10分;查验门面承租户和单位宿舍区租户中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证明,发现有违法生育的,应及时通报并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落实管理措施,计5分。
4、积极参与和配合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展人口计生综治工作,抓好常德市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受理准生证申请时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计15分;及时上报工作中的重要举措、重大活动、重要情况,并做好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计10分
5、调整或出台与人口计生相关的文件政策时,应主动征求卫生计生部门意见,确保内容与人口计生基本国策相容,且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计10分。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等优先优惠、奖励救助政策,计10分。
5、认真落实《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计25分。
三、考评方式
市住建局人口计生综治领导小组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规划建设局)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对县市区住建局的考核由半年度督查和年底考核组成;对系统单位的考核重在平时督导掌握情况,年底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时进行考核打分。年终打分情况按该项工作在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中所占分值比例折合计入目标管理考核总得分。
四、奖惩办法
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前三名评为“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局属单位该项工作不单设评先表彰项目。半年度和年底检查考核打分在95分以下的单位,要提交整改报告。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单位,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一年内不能评先、评奖、晋职、晋级。单位自身及直属单位的在编人员、挂靠人员、临聘人员、借用人员、门面承租户、单位宿舍区租户,当年有违法生育的(含上年度违法多生育未上报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施工工地育龄妇女花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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