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常德市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 依法停业整顿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建通〔2016〕5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城镇燃气行业打非治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精神,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依法停业整顿燃气企业名单的通知》(湘建城函〔2016〕164号)要求,经各区县市燃气主管部门认定上报,现将常德市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依法停业整顿的燃气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区县市燃气主管部门组织对所列燃气企业实施停业整顿。前段时间虽下达了执法文书,但是否落实到位,要进行全面复查。对无证违法经营企业要出重拳予以打击,实施强制关停并处罚。尤其对未取得安全评价合格报告仍在经营的燃气企业要严查重罚。市主管部门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县市要将《常德市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在所辖区域主流媒体、网站及所有燃气企业场站和燃气销售网点显著位置对外公布,公开本区域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附件:常德市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
点击下载: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xls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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