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通〔2016〕99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11•10”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按照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6]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6]8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常建通[2016]91号)要求,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力推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确保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完美收官,现就2016年第四季度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间(各组负责临时通知被检单位)二、检查主要内容(一)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1、各区县市(含德山经开区、西湖、西洞庭、桃花源)安全生产开展情况(书面材料)。 2、查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开展落实情况。 4、查行业行政监督机构履职情况。 5、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6、对重大以上安全事故问责落实情况。(二)2016年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 1、每个区县市临时抽查2—4个在建工地。(1)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机制落实情况。(2)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开展情况。(3)查企业对工地重大危险源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4)查在建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情况。(5)查在建工地关键岗位到位履职情况。(6)查其他涉及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开展情况。 2、每个区县市临时抽查2—3个燃气加气站或供应网点。(1)查特许经营的合法性。(2)查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建立情况。(3)查工地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4)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5)查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6)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3、每个区县市供水公司生产现场。(1)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2)查重大危险源(液氯、水源保护)管理情况。(3)查供水标准执行情况。(4)查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操作情况。(5)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6)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三、检查分组及检查对象
第一组:黄金陵局长,局安监科、建管科、执法支队、质安处、燃气办、市供水公司各派1人参加。联系人:安监科指定。检查对象:澧县,津市市。第二组:沈明莉副局长,住保办、执法支队、质安处、燃气办、供水公司各派1人参加。联系人:住保办指定。检查对象:桃源县,桃花源管理区。第三组:熊新平副局长,局建管科、执法支队、质安处、燃气办、供水公司各派1人参加。联系人:建管科指定。检查对象:鼎城区、常德经开区、武陵区。第四组:吕正跃副局长,局设计科、执法支队、质安处、燃气办、供水公司各派1人参加。联系人:设计科指定。检查对象:汉寿县,西湖管理区。第五组:姜守维副局长,局安监科、执法支队、质安处、燃气办、供水公司各派1人参加。联系人:局安监科指定。检查对象:临澧县,石门县,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第六组:陈华副局长,局村镇科、执法支队、质安处、燃气办、供水公司各派1人参加。联系人:村镇科指定。检查对象:安乡县,西洞庭管理区。四、工作要求 1、规范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调查了解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严格检查程序。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制定专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3、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4、各组检查工作要在11月30日前落实,检查情况于12月15日前反馈到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5、市住建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按常建通[2016]65号文件执行,检查落实情况于12月15日前反馈到局安监科。 附件:市住建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登记表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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